不想將2歲女交給生父 同婚母自製安眠藥果醬殺害她

▲▼安眠藥,失眠。(圖/pixabay)

▲女子自製安眠藥果醬,餵食2歲女兒吃下。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陳姓母親因精神狀況不穩,有尋短意圖,也不願將未滿3歲女兒交給生父,竟將平時服用的安眠藥物摻入自製果醬中,餵食女兒服用後燒炭。結果女兒往生但陳女卻獨活。一審將她判刑12年,案經上訴,高院12日改將她判刑11年10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4月間,凌晨1時許,陳女將平時所服用的景安寧、FM2等共4種藥物,摻入自製的草莓果醬裡,讓2歲多的女兒吃下,再將燃燒木炭放置主臥廁所內,打算帶著女兒一起走。陳女配偶蘇女返家後,發現2人都躺在床上,將人緊急送醫,但年幼女兒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檢方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對陳女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女否認犯罪,一審法院調查後認定陳女有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院審理時陳女仍否認犯罪,她當庭委屈表示自己也吞了百顆藥物,還強調「我希望能跟女兒一起走,一起離開人世。」、「我會想帶女兒離開,是因為我放不下她,我不會丟下女兒」,多次在庭上哽咽落淚。至於女兒的生父張姓男子也多次到庭,並向法官陳述「她(陳女)是預謀殺人,不是她所謂的『過失』。」張男強調,打監護權官司時陳女一再表示雖服用藥物,但不會影響生活起居,因此陳女取得監護權;但案發前一週,陳女利用各種藉口不讓他看女兒,顯然早有預謀要殺害女兒。

高院也當庭勘驗案發當天屋內畫面,但她對法院播放的影片,竟說「當天的印象有點模糊」、「不記得那天發生的狀況」,最後還懇請法官准許保外醫治,似乎不在意女兒的生死。全案於12日宣判,高院還是認定她有罪,改判刑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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