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慣犯否認與未成年女友嘿咻,狡辯「她自己脫衣服,我轉頭不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性侵慣犯蔡姓男子送未成年小女友回家,途經公園一時「性」起,慫恿小女友跟他到公廁裡親熱,少女中途說不舒服想喊停,蔡男不想停手,涉強拉小女友坐在馬桶蓋上辦事,事後挨告到案,蔡男一概否認,狡辯拒絕小女友主動求歡,「她自己脫衣服,我轉頭不看」,檢方不採信,依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罪嫌起訴。
現年20多歲的蔡男有多次性侵紀錄,今年(2022年)6月間,他躲進捷運站女廁內,竟企圖伸手猥褻上廁所的女子,被害人拚命尖叫呼救,驚動站務人員趕來搭救,沒讓蔡男得逞,蔡男被送辦,檢方訊後責付蔡母帶回,不料蔡男上月(9月)初又涉嫌偷拍妨害秘密,到案交保2萬元,3天後又在北市街頭假裝問路,涉強壓1位好心女子性侵成傷,隔天落網被檢方聲押獲准。
本案蔡男是在今年6月間,和小女友外出玩了一整天,傍晚6點多送小女友回家,途經一處公園見到裡面有公廁,蔡男「性」起提議跟小女友到公廁裡嘿咻,少女起初沒反對,開始不久,少女就覺得不喜歡這樣草率,向蔡男表示不舒服要喊卡。
蔡男當時箭在弦上、完全不想停,涉強拉少女坐在馬桶蓋上繼續嘿咻,少女掙扎反抗,趁隙推開蔡男匆忙穿好衣服,開門直接跑回家告訴家人,到醫院驗傷時,少女請1位朋友用少女的帳號私訊蔡男套話,指責蔡男「你害我要跑醫院跟警察局」、「你說還想要」。
蔡男回覆時頻頻裝傻,之後挨告到案,一概否認少女所有指控,堅稱沒跟對方嘿咻,還推稱少女主動求歡,「她脫我的褲子,我趕快穿上」、「她自己脫衣服,我轉頭不看」,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少女說詞較可信,依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罪嫌起訴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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