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房東與租客發生口角,竟把味道濃烈的醬油、香油、味精等丟入租客的衣物袋裡,整袋報銷,房東依毀損罪遭判拘役30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林姓女房東不滿鄭姓女房客要搬走不再續租,搬遷當天與鄭女發生爭執,看到鄭女打包好的行李雜物,為了報復,竟將醬油、葵花油、糖、鹽等多種調味料,倒在鄭女的衣物跟寢具內,造成衣服物品全部沾染上污漬跟氣味不堪使用,鄭女傻眼提告,法院審理後依毀損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
這起糾紛發生在2021年8月30日晚間,由於鄭姓女房客不再向林姓女房東租屋,在這天進行搬遷時,雙方因細故吵了起來,林女在氣頭上,看到鄭打包好的一堆一堆行李,突然拿出廚房調味用的瓶瓶罐罐,倒在裝有衣褲、洋裝、羽絨外套、床單、冬被等衣物織品的袋子內,頓時醬油、香油、糖、鹽、味精等「五味雜陳」,不僅嚴重染色、味道更難以清除,鄭女氣得報警提告。
林女供稱,當天因為與鄭女在結算水電費上有爭執,鄭還誣賴她偷用她的醬油、味精等調味料,她為了自證才去翻找,可能是蓋子剛好沒蓋好、才把調味料漏出來沾到鄭的袋子裡。
警方調查時,林女坦承因一時氣憤,而將調味料「置入」、或「丟入」鄭的袋子裡,但不管如何都應該能預知調味品很可能會沾染上衣物,認為毀損的故意明顯,又雙方在調解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能和解,橋頭地院審酌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林姓房東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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