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寄信到桃園某公司,說該公司少奶奶勾引她老公,並揭露少東夫妻的隱私,導致公司流言四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翁子皓/桃園報導
桃園某公司的少東知道妻子與顏姓人夫有不倫戀情,於是帶著妻子小娟(化名)去找顏妻,希望顏妻好好管束老公,不要再糾纏小娟。顏妻事後寄封掛號信給少東的公司,指責是小娟勾引她老公,導致公司流言四起,遭少東夫妻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判處顏妻需賠償2人各3萬,全案確定。
桃園某公司的王姓少東帶著妻子小娟,在去年2月5日去找顏妻,要對方管好老公,不要讓顏姓人夫糾纏小娟。顏妻對此非常火大,她認為是小娟糾纏她老公,於是在同年3月2日寄限時掛號信到少東家經營的公司。
信中內容寫到「整個事件的開端是你的太太(指小娟)不檢點的行為造就了今天的局面」、「再加上對方(指小娟)不時的挑逗和暗示自己的渴望和不滿足,只要是男人都很難招架的不是嗎?」、「你們的婚姻問題和你太太的不潔自愛,才是這個事情的導火線」、 「我對於你必須天天去面對一個可以把另一半極私密的性癖好行為跟外人當作茶餘飯後的笑話,腦子裡想的卻都是與另一個男人相好的畫面,讓我為你有這樣的另一半感到悲哀」。
該信信封的收件人寫的是公司名稱,導致許多公司員工都曾看過這封信,關於小娟的八卦、流言在公司傳開。少東夫妻得知此事後,既憤怒又難過,認為這封信嚴重傷害夫妻2人的名譽,於是向顏妻提告,求償每人30萬慰撫金。
桃園地院一審時認為,顏妻寄到公司的掛號信上,有寫「麻煩請轉交王姓少東」,可見顏妻的本意並非讓全公司看到這封信,此外法官還握有小娟傳給顏姓人夫抱怨少東的LINE訊息,文中寫道「我嚴肅跟你(指王姓少東)說不要,你繼續在我面前每天都做這些變態行為,你真的有病,造成我心裡創傷症候群。太變態太噁心」,且小娟與顏姓人夫確實有婚外情,可見顏妻的指控並非全然不實。法官認定顏妻對少東夫妻的責罵,屬於意見評論的合理範疇,判顏妻免賠。
少東夫妻不服上訴,主張顏妻所寄的信,雖有寫轉交給少東,但信上有字的部分是朝外對折,使經手員工無須開啟即可輕易閱覽。台灣高院法官認為,顏妻信封收件人寫的是公司名,信上內容又朝外對折,難以避免員工觀看,顯然有意暴露少東夫妻私生活,並侵害2人名譽,判處顏妻需賠償2人各3萬,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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