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第一擊」定義出爐 國防部:交由第一線部隊斷然處置

▲國防部作計室聯戰處處長林文皇。(圖/記者蘇晏男攝)

▲國防部作計室聯戰處處長林文皇。(圖/記者蘇晏男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中共無人機頻擾台,國防部長邱國正指國軍修改「第一擊」不再限於飛彈、砲彈;邱也認同,第一擊之後國軍接招就代表開戰,所以他一再強調要慎戰。國防部作計室聯戰處處長林文皇表示,共軍任何時期的飛航侵入,經過廣播、示警,仍長期進入我方領空,特別是外島限制空域時,將視同危及對我方的第一擊,而屆時交由國軍第一線部隊來斷然處置。

針對第一擊定義,林文皇13日在國防部記者會上表示,當國家遭受武力攻擊時,我方當然可以自衛反擊;如敵人機艦侵入我國領空、領海或領土時,經辨認、攔截跟廣播驅離無效,基於國家對領土享有絕對的主權,採取適當方式來予以排除或反制,也具備合法性跟正當性。

林文皇說,現行國際公約跟國際法對於第一擊的一詞沒規範性的定義,這概念的緣起,主要是國際法自衛權衍生而來,所以共軍任何時期的飛航侵入,經過廣播、示警,仍長期進入我方領空,特別是外島限制空域時,將視同危及對我方的第一擊。

林文皇也說,因此國軍依照規定行使自衛權,並且密切掌握後續敵人企圖跟行動的研判,持續依照突發狀況處置規定應處。

對於金門、馬祖距離大陸不到12海哩,意味著共機一起飛就會視為第一擊?林文皇解釋,外島均劃設禁限制水域跟空域,這是依據《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9條第2款規定,凡是公共的任何目標,未經許可進入我外島地區的限制區,經示警、驅離無效,等同對我方實施第一擊,因此就按照現行規定行使自衛權。

林文皇舉例,無人機侵擾我外島限制空域時,守軍即在識別、監控、示警、通報後,將運用干擾槍、輕兵器予以驅離、擊落來做反制。

林文皇強調,國軍秉持不怯敵、不挑釁、不示弱的態度,以及不引發事端、不升高衝突原則,妥善應處共軍各種軍事侵擾活動跟威脅;也運用聯合勤監偵系統,均能夠密切掌握共軍任何軍事動態,並研判它的可能行動,有效因應各種突發狀況。

至於第一線軍官是否背負決策壓力,林文皇說,目前國軍的應處有明確規定,並由國軍第一線部隊來斷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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