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姓男子跨海與許姓男子聯手,利用13歲少年與多名男子進行性交易賺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透過在海外的虞姓男子認識13歲少年小偉(化名),2人聯手利用小偉與多名男子進行性交易發大財,小偉每次則可獲5000元酬勞。今年4月,小偉與蕭姓男客性交易時,許男趁機進房內,持電擊棒等喝斥,迫蕭簽40萬本票,為確保能順利拿到錢,更逼小偉與他一起拍猥褻影片,全案曝光後,許、謝姓軍人男客等5人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31歲許男(另案在監執行)去年6月透過盧男認識小偉,2人進而發生感情,但許男仍與盧男聯手,先由盧男假冒小偉身分,使用LINE與謝姓男客聊天,以得對小偉身體進行猥褻為對價,換取謝男出借提款卡,再由許男指示小偉到樹林火車站與謝男見面,見面後謝男在樹林火車站後方空地,未違反小偉意願,親吻其額頭、臉頰、撫摸生殖器,並允諾小偉可以使用提款卡。
今年4月13日、15日、16日許男則在苗栗某汽車旅館,以生殖器插入小偉口腔、肛門方式性交行為得逞。
4月16日許男媒介小偉與蕭姓男客(36歲)在苗栗某旅店進行性交,許男事先交代小偉要對蕭男強盜取財,並叮囑要配合開房門。2人入住後,小偉聽從指示,趁蕭男在廁所盥洗,打開房門讓手拿電持棒、甩棍的許男進入。
▼13歲少年淪許男搖錢樹,媒介多名男客進行性交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蕭男腳踏出浴室,當場嚇壞,許男則以嚴厲語氣喝斥:「兄弟你知道現在什麼狀況嗎?」迫使蕭男簽下40萬本票,為確保他乖乖支付,強迫與小偉拍攝口交等猥褻行為影、照片,許隨後搶走8800元,小偉則拿到5000元。
被威脅的蕭男在4月18日照指示,持20萬到內湖區西湖派出所旁公園交付給年籍不詳的幣商換幣,並在4月27日以「埋包」(毒品術語,賣家將東西放在隱密地點,讓買家自行前往取貨)把20萬放在康樂派出所對面公園溜滑梯離去,許男則前往收取,從中獲取10萬元報酬,2萬交給小偉,28萬餘款則交給虞男。
全案因警方從許男手機發現不對勁訊息,加上小偉淪為「賺錢工具」受不了報警才因此曝光。
檢警從許男手機傳出簡訊發現,「S」指性交易,「12」、「157」、「43」指小偉身高、體重而「0」是指女性角色。
偵查時,小偉害怕說,第一次是自願從事性交易,結束後有向許男說不要再做了,卻遭威脅要殺害家人,因此配合繼續從事性交易,但檢警發現小偉每次性交易結束後,都會與許男討論過程,因此認他人身自由並無受到任何限制;許男則解釋,他是喜歡小偉,2人都是合意性交。
檢警認許姓軍人、謝姓軍人、黃、蕭、陳姓男客於2021年7月至今年3月,明知小偉為13歲少年,仍透過許男媒介到無人旅館等處以15000元進行性行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至於許男除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另涉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加重強盜取財罪等,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小偉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虞男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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