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叔叔老婆的妹妹」算亂倫?他1提問被嗆:公民老師要哭了

▲▼情侶,男友,女友,交往。(圖/資料照)

▲原PO交往叔叔老婆的妹妹,煩惱到底是不是亂倫。(示意圖/資料照)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我跟女友相差一屆。」有男網友日前在Dcard求助,擔心他跟女友是禁忌之戀,「她是我叔叔老婆的妹妹,這樣算不算是亂倫?婚姻在民法規定上是不是無效?」貼文一出,原PO就被吐槽,「先回去唸書好嗎?」「這不是國中公民嗎?」不過,看到留言處滿頭問號的網友們,也讓人哭笑不得,「公民老師要哭了!」

這位男網友以「我跟女友算不算亂倫?」為題發文,說女友是「叔叔老婆的妹妹」,「這樣算不算是亂倫?婚姻在民法規定上是不是無效?」還附上一張自製的關係圖,以及民法第983條的截圖,並將其中一條規定框起來,「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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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翻攝自Dcard)

▲▼原PO貼出自製關係圖,以及民法第983條的截圖。(圖/翻攝自Dcard)

▲▼             。(圖/翻攝自Dcard)

貼文一出,原PO就被吐槽,「先回去唸書好嗎」、「這不是國中公民嗎」、「記得國中公民教過姻親:1.血親的配偶。2.配偶的血親。3.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沒想到,實在是太多人也搞不清楚,還釣出專業解釋,「姻親也有分直系跟旁系,原PO跟女友不是禁婚親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是血親配偶之血親,連姻親都不是。」

還有人崩潰表示,「看完這邊的留言真的會瘋掉,一堆說原PO和女友是姻親,或者沒有血緣關係結婚就合法的,原PO和女友沒有姻親關係,姻親符合一定條件也不能合法結婚啦!看來公民真的是被大家忽略的一個科目吼!」

一位台大法律系的網友則補充,「血親的配偶的血親=法律上沒關係。最常被討論到的例子,就是公婆跟岳父母之間的『親家』,雖然依照傳統文化,親家意思是因為婚姻產生的親屬關係,但法律不想讓親屬關係定義過度擴展導致法律問題繁雜。文藝一點來說,他們是法律上熟悉的陌生人。」

▲▼情侶,男友,女友,交往。(圖/資料照)

▲網友送上恭喜,直呼兩人是「親上加親」。(示意圖/資料照)

原PO事後也更新貼文,透露他跟女友的相識過程,「高中時,在我叔叔和她姊姊的婚禮上認識」,因為他很常到叔叔家蹭飯,女友北上讀大學時則借住叔叔家,兩人相處時間也變多,「久而久之我們就在一起了,不過家人都不知情。」見到很多人嗆他,也吐槽自己,「很多人說我公民老師在哭,嗯……你們說得對,我公民課都在夢周公。」

確認兩人沒有亂倫後,不少網友紛紛送上祝福,「別擔心,安心去愛」、「這不是老人最愛的親上加親嗎」、「結婚發文一下,雖然不是亂倫,但想想這關係就刺激。」也有人驚呼,「所以你跟你女友結婚的話,你的嬸嬸也會是你的大姨子,你的叔叔也會是你的連襟」、「我開始在想像你們家的家系圖了」、「姨丈兼堂哥好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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