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8月中被揪出德明科大資管所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蔡表示專業問題交給專業判斷,學校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但她非常有信心自己的論文沒有什麼問題。不過,德明科大認定蔡壁如的碩士論文未註明出處等因素,違反學術倫理,並撤銷其碩士學位。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持自己的碩士論文。(圖/記者蘇晏男攝)
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8月指控蔡壁如德明科大資管所碩士論文「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關注度探討」中,有許多內容複製貼上,且其中一部分與簡舒培2018年一篇講幼教的臉書貼文十分相似。
蔡壁如同月15日上午表示這不是個問題,台北市議員的臉書都是她研究對象,其臉書都是公開的,應該都可以取用,且自己也有製表,並給予議員一個代號。蔡壁如強調,「我的論文,我非常有自信沒有什麼問題」,但這也非自己說了算,專業的問題交給專業判斷。
德明科大13日公布審定蔡璧如碩士論文結果,指出經學校學倫會4次審議,認定該生的碩士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並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後該案經10月13日該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撤銷該生的學位,且決定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
德明科大表示,學倫會審議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資料,並經被檢舉人列席會議說明及答詢後,進一步釐清本案,同時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的抄襲定義「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德明科大說,會議中針對檢舉人的11項未引用原出處的檢舉事由,其中有9項屬於該論文的第四章研究結果及議題探討與第五章結論與建議,經審視均未加以適當引註,有意圖誤導他人論述為被檢舉人自身研究所得之創見或成果。故學倫會根據「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經投票表決通過認定該生的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並撤銷其碩士學位。
德明科大也說,本校尊重學倫會的審議結果,若本案被檢舉人對結果有異議,得根據該校「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七條提出申復的救濟程序,以主張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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