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男蟲竟將小女友推出與人多P性交易,二審判刑。(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網路男蟲陳博橋(已改名陳脩沅),6年前在臉書結識當時15歲少女小諦(化名),發生多次關係後,竟利用小諦對他的信任,讓小諦接受多P性交易,還藉此在網路上招攬,收取數萬元費用。楊姓現役軍人不僅報名參加,還分享毒品與小諦、陳男。高院將陳男判刑3年8月與10月(得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另外也將楊男判刑10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2016年12月初於臉書結識小諦,2人於當月底就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陳男於1年內,多次與小諦發生關係,小諦甚至還因此被新北市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保護安置2個半月,但離開安置後,又與陳男發生關係,總計2人1年內發生關係5次。
交往日久後,陳男發現小諦對他有相當情分及信任,竟謊稱想嘗試多人性交,要求小諦配合,小諦應允。陳男遂從2017年12月起,在臉書上以「陳騎侶」的名義架設個人網站,並註記「我們是台北情侶、18歲/161/65/34D、可換可不換」,張貼內容包含「徵單男」、「多P」、「聯誼」、「今晚女友受不了了啦,剛回國想被滿足」、「單男須酌收費用」等,每次收取3千到5千不等費用。而為了便利招攬,陳男甚至在小諦與人多P時,拍下5張照片,傳送給有意參加者觀賞。總計陳男藉此收受4萬4,980元。
楊姓現役軍人(案發後退伍)也報名參加,他甚至還分享二級管制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給予陳男與小諦,另外也3次參與多P交易。全案於2018年6月間被警方查獲,警方逮捕陳男,並從通聯紀錄中揪出楊男與另名參與的張男,檢方對3人均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依照「對少女性交罪」、「圖利媒介而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將陳男判刑4年與10月(得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另依照「對少女性交罪」、「轉讓毒品罪」將楊男判刑10月與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張男則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將陳男改判刑3年8月與10月(得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其餘部分則駁回上訴。本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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