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喪家付2萬靈堂棚架費 麥寮鄉代參選人涉賄選...100萬元交保

▲麥寮鄉民代表次選人8月幫喪家支付搭靈堂費用給棚架業者,遭檢舉賄選。(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麥寮鄉民代表次選人今年8月份幫喪家支付搭靈堂費用給棚架業者,遭檢舉賄選。(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韓姓麥寮鄉代參選人涉賄選,檢察官蔡少勳指揮台中市調查處、雲林縣調查站、台西警分局偵辦,10月13日發動搜索,並傳喚、約談韓等7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涉案之代表候選人韓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諭令100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指出,今年8月份韓姓參選人知道轄區選民段女的丈夫過世,前往靈堂捻香時,向段女表示願支付靈堂棚架、花壇費用共2萬多元,段女知道韓嫌要參選鄉代,他應允支付的款項是用以約定投票權的賄選對價,仍當場同意由韓嫌支付,而段事後也如約支付2萬970元予棚架業者。

雲林地檢署說明,專案小組於10月13日前往搜索韓嫌競選辦公室,並將韓嫌及相關證人共7人帶回說明,釐清賄選案情後,韓嫌以10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雲林地檢提到,截至今天共查獲3件涉嫌現金賄選案,2名是鄉代參選人、1名村長參選人,另還有2件禮品賄選,分別是送糕餅、香腸。

雲林地檢署強調,雲檢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刻正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並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投入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本署對於不法犯罪,不問對象、黨派、身分,一律嚴速偵辦,期能營造乾淨之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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