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機構主任,竟強迫院生看A片打手槍,一審結果出爐。(圖/CFP,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劉人豪/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林姓安置機構主任,在2020年4月時,竟強迫院生看A片並且強拉院生替他打手槍,該生向家人陳述,林主任竟出言威脅他不得張揚,甚至徒手毆打、勒院生脖子,台東地方法院昨(14日)分別依強制猥褻罪、乘機猥褻罪、傷害罪,判處林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0年4月時,邀院生到他的房間一起喝酒,隨後直接將院生內褲脫掉,要求一同觀看A片,又強拉院生的手去碰觸自己性器官,為自己打手槍,再強行替院生打手槍,而為強制猥褻行為1次。之後又於同年4月至5月間,再次邀約院生一同喝酒後,乘院生不勝酒力酣睡,拉院生的手為自己打手槍,並替院生打手槍。
沒想到當院生將此事告訴伯父後,林男怕惡行曝光,竟威脅院生不得張揚,並要他在澄清未發生打手槍乙事的文件上簽名,被院生拒絕,林男怒嗆,「我現在有1把刀子啊,我都控制不住我自己要殺人知道嗎?你知道嗎?」、「你不知道我現在連殺人都可能嗎?」、「我氣到我有刀子我一定會砍死你啊」,並拿起電風扇往院生丟擲,再毆打他的下顎、勒脖子。
法院調查對話錄音、LINE對話紀錄、訪談記錄證據及言詞辯論程序後,認定林男部分犯罪事實已足認定。林男及辯護人否認犯罪事實所提之各項抗辯,除存在自我反覆與矛盾之瑕疵外,也與證據調查之結果顯有出入,且所為之推論亦與一般人之經驗法則不符,均不予採信。
台東地方法院依犯強制猥褻罪,判林男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2年9月;又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2年5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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