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西鄉民代表張姓候選人與村長、許姓樁腳帶補品向長照中心學員拜票,遭檢調搜索訊問依行賄罪送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11日接獲線報,指臺西鄉代表張姓候選人涉嫌賄選,檢察長張春暉與主任檢察官朱啟仁帶領數名檢察官一同進駐臺西警分局,14日發動搜索,傳喚、約談張姓代表候選人等14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認該涉案之張姓代表參選人以10萬元交保,凌姓村長、許姓樁腳則以2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說明,臺西鄉代表第3選區張姓候選人,於10月11日透過五港村凌姓村長及許姓樁腳,攜帶養氣人參滋補液包含宣傳單及口罩,向五港村社區長照中心學員買票賄選,由許姓樁腳將禮品送給長照中心學員,再由凌姓村長帶同張姓民代候選人向學員拜票,要求此次臺西鄉代表第3選區選舉投票給張姓候選人。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表示,專案小組於10月11日接獲檢舉後,檢察長及海線督導主任檢察官極為重視,共同研判案情,親自前進臺西警分局坐鎮,於10月14日搜索被告張姓候選人住居所,並對其訊問及相關證人共14人,釐清賄選案情後,收受禮品的社區長照中心丁姓學員等11人大部分均將禮品交付警方查扣。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涉案之張姓代表候選人及凌姓村長、許姓樁腳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張姓代表候選人訊後以10萬元具保候傳,凌姓村長及許姓樁腳分別以2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雲林地檢署強調,雲檢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刻正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並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投入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雲林地檢署一律嚴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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