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產品輸入無須逐批審查 台英簽署「促進航空安全工作協議」

▲▼民航局長林國顯簽署台英雙邊協議的照片。(圖/民航局)

▲民航局長林國顯簽署台英雙邊協議的照片。(圖/民航局)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交通部民航局今(10/18)日與英國簽署「台英雙邊促進航空安全工作協議」,民航局表示,未來兩國航空產品互相輸入無須再逐批審查,解決英國脫歐後,因適航管轄權變動所衍生之民航產品相互承認問題,不僅增進雙方飛航安全合作,也帶動兩國航空產業發展。

雙邊航空安全工作協議係國際間民航主管機關透過對於航空產品安全標準、法規及程序進行相互檢視與認可後,所簽署之協議,以促進雙方航空產品及相關零組件之交流。民航局最早於2003年與美國簽訂航空相關產品之雙邊適航協議,與歐盟亦在2009年完成航空安全工作協議之簽署,並與以色列及巴西等分別簽訂適航合作相關之工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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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長林國顯指出,由於英國2020年12月31日脫離歐盟,民航主管機關也由歐洲航空安全署(EASA)回復為英國民航局(UKCAA),EASA簽發適航文件,也無法再適用於進口至我國之英國航空產品,譬如空中巴士A350所安裝勞斯萊斯Rolls Royce發動機相關零組件,需經民航局逐批審查核准始能進口,造成英國廠商與我國籍航空公司作業之不便。

為解決因適航管轄權變動所衍生民航產品相互承認問題,民航局2021年起即與英方密切聯繫,展開雙邊協商,林國顯表示,我國目前已完成飛機客艙承受高達16g負載之航空座椅研發,及航空貨物運輸所大量使用之航空貨櫃、貨盤與貨網等技術標準件產品,協議過程除明訂雙方飛航安全相關權責及建立相互認可機制外,我方也成功爭取英國認可我國技術標準件等航空產品,可直接進口英國,有助我國民航產業開擴國際市場。

林國顯表示,此次成功將我國生產之技術標準件(TSOA)產品列入相互認可項目,取得英國民航局對我國廠商前已通過歐盟檢定航空產品之直接認可,可避免未來重複驗證,節省我國航空產品銷往英國所需檢定時間及成本,有效增加我國技術標準件產品競爭力。

此外,協議也將安全資訊分享及飛航安全訓練等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並可相互參與飛安調查及進行安全議題合作,對於飛航安全提昇有助益。

民航局表示,協議原本規劃由林國顯赴英國實地簽署,但因疫情及立法院開議考量,改為異地換文辦理簽署方式,由英國民航局局長Mr. Richard Moriarty先於倫敦簽署後,再航郵來台,今日由林國顯於台北完成簽署後生效,為雙方適航合作立下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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