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路無照酒駕撞死人,一審11月23日宣判。(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29歲林筱路三度無照酒駕,撞死方姓交管工人,法院19日開合議審理庭。在押林女稱案發前與友人聚餐,是被逼喝酒,以為續攤喝壺茶酒就醒,更悔悟稱「當時驚慌失措,打錯檔才會倒車」無逃脫並認符合自首要件;公訴檢察官語重心長說「被告有很多選擇可以避免酒駕,但被害人卻沒選擇」,請求從重量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下月23日宣判。
身分為原住民的林女今仍做認罪答辯,雙方對證據能力也都不爭執,但從證據清單證人筆錄得知,林女案發當天駕駛BMW Z4敞篷跑車從北市一路高速開回淡水,乘坐副駕駛座的黃姓閨蜜曾對林說「開慢點!我會害怕」但林女卻置若罔聞,直到撞上人才停下車輛。
上回開庭,當庭播放案發時多支監視器,畫面中,林女駕駛車輛以時速80公里在路上一路衝,行駛到前方遇大型工程車擋住路,交管工人則圍一旁,林女竟倒車,影片中她短暫停車,又開始往前開一小段又再次倒車,現場工人則證稱「林女倒車時,企圖二度輾壓方姓交管工人」,但畫面模糊因此無法辨識。
今開庭,林女認自己符合自首要件,請求減刑,但公訴檢察官認,林女案發當下沒報警,直到警方到場才下車,且車輛為敞篷車,應可以查看車外狀況,是否為自首認定,請法院斟酌,同時也認為不管如何,應是不予減刑。
▼林女撞死54歲方姓交管工人後,疑企圖駕車逃逸。(資料圖/目擊工人提供)
公訴檢察官問林女,是否知道政府宣導不酒後駕車,為何當天仍喝酒駕車?林女說「我當時喝茶以為酒醒,沒想到發生錯誤」;檢又問,當天是否已經過了無大眾運輸搭乘時間、出門是否有預計喝酒、或考慮要開車回家,而不喝酒?林女猶豫一下,緩緩說「我當天沒喝,是被逼的」;檢最後問,為何不搭計程車回家、朋友有無告訴妳開酒不要開車?她則說「沒有」。
審判長問林女,警察到場後是否仍在汽車駕駛座上,她則激動說「沒有!我已經下車很久了」;至於倒車她則解釋,當時驚慌失措,想說撞到什麼東西,所以打錯檔,才會倒車。
審判長問學歷、正當職業,林女回立刻回高中畢業,至於職業,她停了數秒遲遲說不出來,審判長才緩頰說,曾經做過哪些工作也行,她才說「網拍、直播」,更說家中經濟都是她支付,所以才會晚上出門工作。
方姓工人姐姐委任律師表示,一個活生生有溫度的人,就因被告而失去生命,而被告前次為卸責竟說是撞到假人,今又稱打錯檔,種種行為都可顯示被告有企圖逃脫行為,故認不符合自首要件,迄今也未和解,懇請從重量刑。
林女辯護律師則說,林女深感抱歉,也知錯,也想努力賠償家屬,但因家庭狀況無法達成家屬金額,以至於無法和解,希望能從輕量刑。
公訴檢察官補充,林女酒駕致人於死,而社會上對於酒駕行為0容忍,林女過去有多次酒駕前科、無照,在限速50公里道路上開到76公里,白天經過此路段,應該會知道該路段正在施工,林女有很多種策略避免憾事,最後卻喝一壺茶開快車上路回家,根本不考慮別人生命安危,當天也有另輛車高速行駛,但對方在看見施工後減速,林女卻因喝酒未立即發現,請求從重量刑,同時也強調,並無因林女開好車而有特殊心態,而是在過程她有很多選擇,同樣為了生活但被害人卻沒選擇。
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下月23日宣判,林女則在法警戒護下還押台北女子看守所。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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