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兩位妙齡女子與家人吵架,負氣離家到外地租屋,因無力繳交房租被迫在超商「住」一星期,警方處理發現,這段期間,她們沒有洗澡、也未換衣服,偶而朋友來看她們,會買一些食物給她們吃,才免挨餓,晚上則趴在超商桌子休息;店員發現報警,內埔警方自掏腰包給了她們100元車資,讓她們搭車返家。
▲內埔警分局內埔派出所員警協助兩女返家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內埔警分局內埔派出所接獲超商店員報案,稱有兩位妙齡女子在超商滯留超過一星期,擔心她們可能需要幫忙;員警獲報到場後發現她們坐在超商角落,上前了解,得知兩女是朋友關係,年齡20多歲,因跟家人吵架便憤而離家出走,起先跟朋友承租套房,後來因沒錢繳租金,轉移陣地到隔壁超商,已待一個禮拜。
警方透過警用電腦查詢兩女並未被通報為失蹤人口,詢問她們是否有家人能載她們回家。其中一位表示家人都在外地工作;另一位則是跟奶奶一起住在屏東市的租屋處,但奶奶年邁且重聽而無法聯繫。
她們表示,希望能先回屏東奶奶家,但已身無分文沒辦法自行回家。員警立即查詢從內埔往屏東的公車時刻表,並自掏腰包拿出新台幣100元給她們當車資,搭公車回去屏東奶奶家,隨後兩女順利搭車返家,並打電話到派出所感謝員警的幫忙。
內埔警分局長莊順智嘉肯定員警熱心為民服務的精神,展現警察正向形象,並提醒民眾若與家人產生紛爭,各退一步冷靜溝通,正視並解決問題,珍惜與家人共處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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