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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男疑帶孩子吃麥當勞 機車待轉區當停車格被砲歪「文盲」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台三線名間路段,疑似為帶孩子吃麥當勞,竟將車輛停放在店門前馬路的機車停車格即離去,相關畫面在網路曝光後也引起網友一陣撻伐:「待轉區在三寶眼中是停車格沒錯!」警方指出,在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停車,依法最高可開罰1200元。

▲男子疑為帶孩子吃麥當勞,將店前機車待轉區當停車格。(圖/翻攝「爆料公社」,下同)

▲男子疑為帶孩子吃麥當勞,將店前機車待轉區當停車格。(圖/翻攝「爆料公社」,下同)

事發地點位在麥當勞名間彰南店,在店門正前方、得來速車道入口旁路段劃設有機車待轉區,平時車流量不小;有網友於16日在臉書「爆料公社」社團PO出2段影片:顯示一台白色轎車大剌剌地將待轉區當成停車格停入,男性駕駛隨即下車,再繞到右後方打開車門,讓一名揹書包的孩子下車,2人不久就朝麥當勞方向走去、消失在鏡頭中,車主還不忘用遙控器將車門鎖好。

▲男子疑為帶孩子吃麥當勞,將店前機車待轉區當停車格。(圖/翻攝「爆料公社」)

原PO不禁大嘆:「傻眼,停好停滿!」其他網友也紛紛批評諷刺道「正常人眼中是寫待轉區,三寶眼中是寫停車格沒錯啊」、「駕駛是文盲」、「不是腦殘就是眼殘。」但也有人質疑原PO捨檢舉勸阻不為、反先急著爆料PO網是「五十步笑百步」,也有人建議「待轉區要嘛取消,不然換個顏色或形式塗裝,方便辨識,以便不長眼的人容易辨識,這個勉強可以稱做系統性風險,是有改善空間的」。

▲男子疑為帶孩子吃麥當勞,將店前機車待轉區當停車格。(圖/翻攝「爆料公社」)

轄區的南投警分局表示,該名男性駕駛的行為明顯違反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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