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女嬰遭虐「眼盲多重障礙」 律師曝無照保母夫婦想拖延訴訟

▲淡水無照保母謝女及丈夫謝男夫妻倆因與李姓女嬰父親熟識,自告奮勇照顧小孩,豈料僅3個月大的女嬰卻因視網膜出血、虐待性頭部創傷嚴重,雙眼失明。(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謝姓無照保母與謝姓丈夫共同照顧李姓友人僅3月大女嬰,卻涉嫌傷害,導致女嬰因「虐待性頭部創傷」雙眼失明,留下多重障礙後遺症,謝姓夫妻更未曾慰問。今(20日)法院開庭,謝姓夫妻律師聲請再由榮總、長庚醫院做傷勢鑑定,謝男則以「工作為由」請假,謝女庭後則是一派輕鬆,甚至露出笑容。

淡水無照保母謝女及丈夫謝男夫妻倆因與李姓女嬰父親熟識,又知道夫妻倆上班忙碌無法照顧小朋友,並自告奮勇從2019年1月28日週一到週五全天候受託照顧僅3個月大的女嬰。但2月13日,當女嬰被接回家時,父母就發現女嬰臉頰兩側有瘀青,但未特別留意,假期結束後,於2月17日晚間將女嬰送回謝女家接受照顧。

19日晚間,謝女因要外出倒垃圾,將女嬰留給丈夫照顧,沒多久就接到丈夫電話,稱女嬰意識不清,要送醫急救,但女嬰最後因視網膜出血、虐待性頭部創傷嚴重,雙眼失明住院10天,出院前再被診斷出視網膜出血、虐待性頭部創傷嚴重,導致發展遲緩、雙眼失明。

2021年1月,謝姓夫妻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等罪起訴,檢方並建請法院對矢口否認的謝男從重量刑。

今(20日)法院開庭,謝姓夫妻辯護律師表示,因台大醫院傷勢鑑定有含糊,且照顧女嬰時間有涵蓋女嬰父母,因此要求再由榮總、長庚做鑑定;但公訴檢察官說,台大醫院回函,癲癇並不會造成硬腦膜下出血合併雙側視網膜出血。

▼3個月大女嬰左右兩頰均有瘀青痕跡,疑涉虐待的謝姓夫妻仍不認罪。(圖/李姓父母提供)

▲▼3個月大女嬰,左右兩頰均有瘀青痕跡。(圖/李姓父母提供)

告訴代理人律師表示,沒有再鑑定必要,台大醫院已經做了2次,第2次也給雙方有陳述意見機會,且當時檢方也有傳喚馬偕2名醫師到庭陳述,已足以證明傷勢。

法官庭末諭知,確認調查內容後再看開辯論或是審理庭,全案候核辦。

告訴代理人律師向記者表示,謝姓夫妻從頭至尾未致上慰問,更未談和解,並做無罪答辯,謝男甚至還以工作為由向法院請假,一點也不尊重法官,且事證明確卻仍堅持再聲請榮總、長庚做傷勢鑑定;而李小妹至今也仍是失明狀態且得接受各種治療,並由父母、爺爺奶奶輪流照顧,但對方態度讓人覺得根本是想拖延訴訟。

庭訊後,謝女在等待筆錄簽名取回身分證件時,與委任律師聊天,一度露出燦爛微笑,直到與記者對到眼才收起笑容,讓人無法感受到她有一點歉意和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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