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26日登場,中選會依照去年指引,公告新冠肺炎確診者無法出門投票,被質疑此舉違憲。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王婉諭召開記者會;陳表示,如果確診者不能投票有違憲疑慮,而王則指出,大考中心有確診考生可應試的規劃,然而中選會兩年前就說以韓國做法來做可行性評估,結果後續宣布不能投票,請問從頭到尾,到底有沒有做過相關評估?
陳椒華、王婉諭20日上午召開「確診可考試不能投票,中選會違反比例原則」記者會,陳椒華表示,如果確診者不能投票,無疑是大砲打小鳥,也有違憲疑慮,當疫情高原期慢慢下降時刻,要求中選會審慎評估、模擬,究竟確診者可不可以投票,相關投票作法趕快對社會大眾交代清楚,朝讓確診者可在1126投票的方向努力。
王婉諭則說,不能讓防疫無限上綱,以現在確診者比例來看,到時有將近30萬人民沒辦法投票,恐怕會影響18歲公民權的複決結果,政府須審慎評估。
她指出,蘇貞昌在總質詢說基於公共利益,確診者不能出門就不能投票,是依據《憲法》23條及《傳染病防治法》規,但大考中心11日發公文給全國高中,宣布確診者或居隔者如果輕症或無症狀,可以搭乘防疫計程車去考試,可說是完全打臉蘇的講法。
王婉諭也指,衛福部薛瑞元日前的答詢,說實務上有執行困難,比如確診者居隔地點跟投票地點可能不同,涉及交通問題,但她認為,這樣的說法更讓大家難以接受,說不過去。
王婉諭說,大考中心可以做好規劃,統計考前七天有多少考生以確診者或居家隔離者身分參加考試,並安排交通跟考試地點,但反觀中選會兩年前就說會評估韓國的做法來做可行性評估,結果後續又直接宣布不能投票,請問從頭到尾,到底有沒有做過相關評估?而且讓大家不解的是,教育部跟大考中心跟各高中做得到,難道中選會做不到?
王婉諭強調,以妨害公共利益為名,來犧牲選民投票權利,非常不合理,更不符合比例原則,更不是蘇貞昌所說的用《憲法》3條,中選會應該盡快評估,朝野也應該共同支持讓確診者投票。
對於確診者不能投票是否違憲,中選會主委李進勇20日在內政委員會備質詢前受訪回應,這是因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須要接受隔離,之前司法院大法官690解釋,也認為並沒有違法,這是很不得已的事情,要按照國家防疫措施施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