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菸槍1hr抽4根菸!樓上鄰居獲賠4萬 法官:二手菸不准飄鄰居家

▲▼ 菸蒂未完全熄滅可能造成意外。(示意圖/Unsplash)

▲台中一羅姓男子經常在自家陽台抽菸,讓樓上鄰居飽受吸二手菸之苦,告上法院後,羅男須賠償鄰居4萬元。(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羅姓男子長期在陽台抽菸,二手菸味經常飄到樓上江姓夫妻家中,讓他們不堪其擾,多次和羅男溝通都不被理會,只好自行購買空氣清淨機,並錄下羅男抽菸的行為和空氣清淨器的數值做為證據,向法院提告。台中地院審理,認為羅男在陽台抽菸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樓上鄰居長期居住品質,判羅男應賠償江家夫妻一人2萬元,共計4萬元賠償金,且不得再讓二手菸飄進江家,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中一對江姓夫妻住在公寓9樓,經常聞到自家陽台傳來的刺鼻菸味,發現是8樓羅姓鄰居常在陽台抽菸的緣故。江家只能自行購入空氣清淨機來維持屋內空氣清潔,後來妻子懷孕、生子,二手菸問題已嚴重危害他們一家健康,雖於2020年6月嘗試和羅男溝通,也在去年2月在社區群組發言請羅男自重,又在今年1月請社區管委會勸說,但羅男均不理會,江家長期被迫吸二手菸,實在忍無可忍,夫妻於是提告,分別向羅求償5萬元。

全案審理時,羅男辯稱,他確實會在自家陽台抽菸,但陽台是私人空間,社區規定也未明定禁止在陽台抽菸。另有次他不在家,樓上也反應有菸味,可見菸味也未必都是他造成的。

法官勘驗江家提出的錄影,包含多次江男走到陽台抽菸後,空氣清淨器數值就從原本20幾飆升40、50的影像,且有時晚上約1小時就抽了4根菸,認為不論其他住戶是否抽菸,羅男在陽台抽菸確實飄到樓上江家住處,且嚴重影響江家的生活安寧,已逾一般人能容忍,判羅男應賠償江姓夫妻各2萬元,且不得再有讓二手菸飄進江家的抽菸行為,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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