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遠赴大陸工作,妻子卻在家與女密友溫存,他抓包姦情後氣炸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人夫在大陸工作,妻子則獨自留在台灣陪伴兒子,但某次他與兒子視訊通話時,意外從兒子口中得知有「叔叔」會到家中與妻子同睡,他因此起疑,沒想到果真從家中監視器目睹妻子帶著小王回家,還在客廳親吻等,甚至還談論「打砲」等內容,他氣得立刻對妻子與小王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則判人妻與小王須賠償20萬元。
人夫提告主張,他婚後與妻子遇有一子,而他因工作關係離家,妻子則留在台灣照顧孩子,又因其母親年歲已高,為便於照顧,於是將老母親接到苗栗竹南家中同住,並於客廳及母親房間安裝監視器,方便觀察情況,沒想到卻意外成為抓姦工具。
人夫指控,他2021年10月16日與兒子視訊通話時,意外從兒子口中得知有一名「叔叔」會到家中與妻子同睡,他因此有所警覺,一直到半個月後,他打開家中監視器,竟赫見妻子帶著小王返家,自此之後便經常發現妻子與小王在客廳親吻、擁抱、愛撫等,而他甚至在自家車內的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妻子多次與小王談論「打砲」等,兩人更互稱「老公」、「老婆」。
人夫怒指,小王明知道妻子的已婚身分,卻仍與妻子發生不正當的交往關係,甚至不避嫌地在他小孩面前有親密舉動,豪不在意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否對孩子的身心及認知造成負面影響,更誇張的是,他發現兩人姦情後當面對質,才知道小王竟是女的,且兩人還以「同性」為由脫嫌,毫無悔過之意,氣得他立刻對兩人提告求償。
對此,人妻辯稱,兩人在網路遊戲中認識後,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又恰巧丈夫延長在大陸的工作任期,並獨斷將婆婆接回家生活,造成她每日下班需獨自承擔照顧孩子及伺候婆婆的壓力。小王得知後,基於好友之情才前來陪伴,而監視器畫面的內容,僅是女性好友間的行為,也是我國社會常態,是女性間普遍的相處模式。
人妻還稱,行車紀錄器錄到的談話內容,也只是女性密友間互開玩笑,強調兩人並無不正當交往關係,請求法官駁回丈夫之訴。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不論男性、女性間的同性普通好友,都沒有人妻與小王之間親密、露骨嚴刑的社交習慣,依照一般正常智識能力之人,皆能辨認人妻與小王間的言行,明顯逾越一般同性普通朋友的正當社交禮儀行為,況且同性間本來就能自由戀愛,我國憲法也保障同性的婚姻自由,但兩人卻以同性為由,企圖掩飾兩人為情侶的事實,實屬不該,最終判兩人須連帶賠償人夫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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