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指出,今年10月初,有女子在捷運世貿站搭手扶梯時,疑遭後方男子蓄意以手觸碰臀部,警方調閱監視器,該時段手扶梯僅有男女兩位當事人使用,該男上扶梯後,隨即移動到女子身後,疑用右手碰到該女子,女子察覺後轉身瞪視該男子,該男雖立即道歉,但被害女子認為兩人距離本遠,但該男卻刻意貼近用手侵犯其身體,堅決提告。
▲針對台北捷運世貿站發生襲臀性騷事件,電扶梯明顯空曠,該男卻刻意靠近襲臀。(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捷警隊依該男衣著特徵,調閱站內、站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並在其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最終查獲這名襲臀惡狼,捷警隊依性騷擾防治法函移案發地信義警分局續辦。
▲針對台北捷運世貿站發生襲臀性騷事件,捷運警察隊刑事組長宋俊良說明案情。(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根據捷運警察局統計:台北捷運今年發生的觸犯《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共計35件,其中車廂內發生佔27件最多;最常發生性騷擾案件的捷運通勤路線,為板南線19件。
警方分析,捷運通勤性騷擾案件,易發生於上下班時段,人潮擁擠的車廂中;捷警隊針對性騷擾案件易發生場站、時段定期滾動式檢討,警方會機動調配警力,強化犯罪熱點巡守勤務,並要求線上警網對於站體陰暗、僻靜角落加強巡視,警方也希望通勤婦女提高自身安危警覺、增加應變能力,希望藉此降低是類性騷擾事件發生。
▲針對台北捷運世貿站發生襲臀性騷事件,捷運警察隊統計台北捷運性騷案件數量(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捷警隊呼籲: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均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捷運系統內監視器密布,請民眾勿逞一時私慾而觸法,警方提醒民眾,遇到性騷擾事件,可高聲呼喊吸引站務人員、其他旅客注意,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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