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被印度裁定開罰逾1.6億美元。(圖/路透)
中央社
Google被裁定濫用在印度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主宰地位,已遭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開罰逾1.6億美元(約新台幣51億元)。
法新社報導,根據研調機構Counterpoint,在印度的智慧型手機中,有95%搭載的是Google的Android系統。
印度競爭委員會(CCI)表示,Android系統的配置方式,非法排擠旗下YouTube、網絡瀏覽器Chrome和其他Google熱門應用程式的競爭對手。
搭載Android系統的智慧型手機早就內建一系列Google應用程式,包括Google自家的搜尋引擎。CCI發布聲明表示,「這使得Google的搜尋服務相對於其競爭者,占據顯著的競爭優勢」。
聲明稱,「市場應該憑藉各自的優點來競爭,而Google有責任不侵犯這種競爭模式」。
印度競爭委員會裁定對Google開罰134億盧布(約1.62億美元)罰款,並下令Google准許Android系統使用者移除內建的Google應用程式。
CCI也告知Google不可與智慧型手機廠商訂定任何協議,因為這麼做會鼓勵廠商僅銷售搭載Android系統的手機,或獨家使用Google的軟體。
Google在歐盟也面臨類似壟斷指控,被判對智慧型手機廠商施加「非法限制」,讓Google的搜尋引擎從中獲益。
歐盟層級第二高法院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上月對Google上訴案做出判決,將罰金減至41億2500萬歐元(約新台幣1279億元),僅略減5%。
印度是全世界第二大智慧型手機使用國,僅次於中國。根據Counterpoint,印度智慧型手機市場在2021年成長27%,每年銷售量超過1.69億支,當中超過6成手機為中國的小米和OPPO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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