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姐監守自盜,遭法院判櫃姐8月徒刑。圖為百貨公司周年慶民眾購物情形(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頂級珠寶品牌台北101店,潘姓櫃姐向客戶展示一件要價台幣227萬元的鑽錶後,竟沒將錶放回金庫,而是偷偷攜出店外,被公司發現後提告業務侵占,櫃姐事後向公司哀求需要撫養母親、願意和解,但公司表達不願意原諒,台北地院判這名櫃姐有期徒刑8個月,而這只鑽錶下落不明,櫃姐需賠償其損失金額。
法院判決書指出,在台北101店任職的42歲潘姓櫃姐,2021年5月8日中午,在獲得經理指示後,自金庫內取出一只價值約台幣227萬的鑽錶,向客戶展示介紹後,她卻沒有將錶放回金庫,等到公司清點發現鑽錶不翼而飛,調閱監視器查出是潘姓櫃姐監守自盜,隨即由公司向警方報案並堅持提告。
櫃姐被逮後坦承犯行,也表明有與公司和解的意願,但卻不願意透露這只鑽錶的去向,導致鑽錶至今仍下落成謎,公司也秉持嚴格的規範、不願意與櫃姐和解,法院開庭時櫃姐未到庭或賠償,法官審酌其犯後態度、無前科、需扶養母親等情況,依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8月,未扣案的鑽錶需追徵其售價損失,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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