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值勤紅燈右轉 騎士飆「X!」還比中指...網友看不下去檢舉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警方執行勤務,南投縣警局保安隊員警日前駕駛巡邏車行經南投市區,遇路口紅燈未停等而直接右轉,對向一台機車騎士會車時竟痛譙髒話:「闖紅燈!」還對警車比出中指,但相關畫面於社群曝光後反被網友罵翻:「警車閃燈趕現場不受紅燈管制」、「公然侮辱執法人員」。

▲機車騎士發現警車違規紅燈左轉,竟比出中指罵髒話。(圖/翻攝「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臉書粉專,下同)

▲機車騎士發現警車違規紅燈左轉,竟比出中指罵髒話。(圖/翻攝「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臉書粉專,下同)

「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臉書粉專昨天披露一段機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該名騎士於18日沿著芳美路由南往北前進,行經振興巷交叉口時,看到一台閃燈、顯示為執勤狀態的南投縣警局保安隊巡邏車未停等紅燈,直接從振興巷右轉上芳美路後往南行駛,騎士於會車時竟先以左手指著警車,連聲怒罵「闖紅燈!X!」接著又對警車比出中指的不雅手勢。

▲機車騎士發現警車違規紅燈左轉,竟比出中指罵髒話。(圖/翻攝「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臉書粉專)

不過這段控訴警方「知法犯法」的畫面並未引起網友共鳴,有人反批「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比中指真的很不應該」、「北七騎士比中指形同侮辱,反而有刑責問題。」,有人依相關法規指出「警車有開啟紅藍警示燈=執勤中(無敵模式)」、「建議警方調路口影像進行處理,單手騎車,還有手勢」,一面倒地支持警方,也真的有看不下去的民向南投警分局提出檢舉。

▲機車騎士發現警車違規紅燈左轉,竟比出中指罵髒話。(圖/翻攝「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臉書粉專)

警方表示,依據《刑法》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該名騎士當眾對執勤中的警車比中指可能涉犯公然侮辱、挑戰公權力,正調查釐清中。

縣警局保安隊指出,駕駛巡邏車的警員當時正執行選舉維安勤務,因為趕時間才會違規紅燈右轉,並非故意知法犯法,將要求同仁謹慎行車、切勿發生類似狀況;,不過當事員警當時也並未發現遭對方比中指,也暫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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