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因欠債遭凌虐5小時,被迫吞威而鋼還要唱歌,最後死於橫紋肌溶解症。(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因欠債10多萬元,遭男子李韋德等人虐打5個小時,還被迫吞威而鋼,唱歌《不應該》,期間陳男曾打電話向父親籌錢償債,結果轉進語音信箱,錄下陳男哀號「我求你好不好,叫他們不要再打了我都快…」陳被虐打5小時致死,李等4人分別被依傷害致死判刑6年10月到8年4月定讞,警方另案移送顏姓男子涉案,北檢24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判決指出,李韋德、劉庭瑋因與被害人有債務糾紛,2018年4月12日凌晨,李聽說陳在家裡打牌,登門談判債務不成,清晨5點多把被害人帶到朋友聚會的地方,要被害人想辦法立刻籌出現款,被害人四處打電話給老闆、父親、妹妹,叔叔,都籌不到錢,李韋德先是出手打了被害人一拳,其他人跟著分別以拳腳、鋁製球棒及鐵鎚等物,猛力攻擊被害人。
打到一半,李韋德看現場情勢不妙,「我就覺得不對,他們一群人都拿棍棒,裡面狀況很恐怖等語」,佯稱有事就先落跑,並稱討到錢會分給大家,劉庭瑋等人留下繼續催債,先是拿剃頭刀在被害人頭上剃了2刀,後來發現被害人包包裡有藍色小藥丸,被害人說是吃陽痿的威而鋼,當場被迫吞藥,還要扯開嗓子唱《不應該》歌曲。
而此時離開現場的李韋德,則是傳LINE訊息給女友:「我先洗澡泡澡一下,剛剛打到全身痠痛」,約在此同時,被害人連打了兩通要向父親求救,但大半夜的電話沒人接,轉入語音信箱,錄下現場眾人嘻笑怒罵聲,以及被害人懇求:「庭瑋,庭瑋我求你好不好,庭瑋,我求你好不好,叫他們不要再打了我都快…」,期間夾雜著金屬敲擊聲。
直到當天上午11點30分左右,被害人因全身傷勢嚴重,引發橫紋肌溶血症死亡,眾人一哄而散,劉庭瑋主動向警方自首殺了人,檢警循線找到李韋德等10多名在場青少年,檢察官根據目擊者證詞,將劉庭瑋、李韋德、林冠旻、陳博洋起訴,4人分別在2019年、2020年被依重犯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10月到8年4月不等徒刑,另名動手的少年犯則由基隆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沒想到案件確定2年後,警方持續蒐證又發現,現場凶器上找到顏姓男子的DNA,因此再將顏男移送法辦,檢察官調查,顏男的確曾出現在案發現場,在過去偵審中也都以證人身分, 指證目擊情形,雖在凶器上留有DNA,但在場眾人都沒有指稱過顏男涉案,2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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