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批退稅者主要是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案件。(圖/記者劉維榛攝)
中央社
據財政部統計110年度綜所稅第2批退稅,計約15.3萬件,金額合計新台幣20.46億元;退稅款將於10月31日撥入民眾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針對未指定帳戶者,國稅局也將在同日寄出退稅憑單。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首批退稅已於7月底入帳;適用第2批退稅者,主要是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案件,5月11日以後以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申報的案件。
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110年度綜所稅第2批退稅共約15.3萬件、金額達20.46億元,補稅案件2409件、金額約1.95億元。
財政部提醒,退稅包含2種方式,即利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和一般寄發退稅憑單,這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今年12月30日止;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ATM進行相關操作,呼籲民眾留心詐騙電話。
同時,南區國稅局呼籲,每年在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可多加採用「直撥退稅」,國稅局核定退稅時,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除可節省往返金融機構的兌領時間,又可兼顧防疫減少接觸,安全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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