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依涉犯公然侮辱、誹謗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3罪,將李女依法起訴。(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akutaso)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李姓女子懷疑丈夫與蔡姓女子搞婚外情,提出多項民事訴訟案件,李女未能消氣,竟憤而將判決書及起訴書在網路上貼文、直播,辱罵蔡女「國家認證小三」、「不要臉」等語,並公布蔡女照片、地址和手機號碼,引起蔡女不滿提告。基隆地檢署偵結,依涉犯公然侮辱、誹謗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3罪,將李女依法起訴。
檢警調查,2019年間李女懷疑蔡女是「小三」, 曾在個人臉書或委託他人代貼文,公開蔡女的手機號碼、經營的店名和張貼蔡女照片,洩漏蔡女個人資料。2021年8月間,李女敗訴憤恨難消,更在住處以IG張貼有蔡女姓名及地址等個資的判決書或起訴書,稱蔡是「法院公認的小三」、「國家認證小三」、「不要臉」、「很不知羞恥」等語。
另於2021年3月某日晚上,李女在直播平台持行動電話秀出蔡女的照片,並說「那個瘋女人當初還打過我」﹑「哇!她比較適合吧(去站壁)」;隔日又在IG,張貼蔡女相新聞照片,辱罵蔡女「小三就是小三」,並公開兩人的判決書、起訴書等帶有蔡女個資書類,留言註記攻擊蔡女,嚴重貶損蔡女社會地位。
案經蔡女向新北市新店警分局報案,轉基隆地檢署偵辦,檢警偵訊時,李女坦承上情,辯稱因蔡女介入她的婚姻,才會上網抒發情緒,內容部分為媒體報導,部分為雙方和解或撤告事實,否認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違犯個人資料法等情事,僅辯稱因為蔡女介入她的家庭與婚姻,是基於情緒抒發,才會張貼相關言論,且雙方達成和解或撤告,均非攻擊對方。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李女在網路公開發表的言論,足以貶損蔡女人格,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擅自蒐集、處理或利用他人個資嫌疑,公開蔡女照片和手機號碼,依涉犯公然侮辱、誹謗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將李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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