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官網。(圖/翻攝台北律師公會官網)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律師公會女會計李雪琴前年(2020年)被揪出任職期間,竟涉嫌A走高達6000多萬元公款,被封為「神鬼女會計」,李女經檢方多次追加起訴業務侵占罪嫌,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時,李女聲稱認罪,求法官讓她「至少還可以看到媽媽」,公會委任律師批李女和家人形同靠犯罪所得享受奢靡生活,雖認罪但從不認諾賠償方案,毫無真心悔悟,請求重判,合議庭諭知下月(11月)29日宣判。
台北律師公會委任律師莊巧玲開完庭表示,李雪琴3度和公會調解,都說願交出名下僅有的1間新北市中和區房子給公會出售抵償,卻從不說明房子還有多少貸款、剩下多少殘值,因此調解破局,公會主張李女犯罪時間、銀行帳戶不盡相同,應將不同行為一罪一罰,公會目前查帳追溯到2011年,仍繼續查,至於遭李女侵吞的公款是否全為律師所繳會費,莊巧玲苦笑說:「對!」
▲台北律師公會委任律師莊巧玲。(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女於1998年開始任職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前年被抓包涉從2017年起,利用長期經手公款帳戶調撥的職務之便,涉以多報少或收款不入帳等手段,A走公款2785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李女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後,北律查帳又發現李女於2013年到2016年,另涉暗槓公款3312萬餘元。
經檢方數次追加起訴併案審理,北院今開庭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李女表示認罪,供稱贓款多半用於支應家庭開銷、繳交貸款,因為貸款利滾利而累積龐大債務,但她每次僅私吞4、50萬元,犯罪所得應該沒有6000萬元這麼多,不過她「已經不想細算了」,也無法提出反證,就以檢方起訴的6000多萬元為準。
公會委任的2位律師批李女辯詞不實,且平均每年犯罪所得達600萬元到900萬元,相較於一般國人生活花費,李女和家人形同享受犯罪所得帶來的奢靡生活、簡直奢華無度,且李女名下幾乎沒有財產,幾個私人帳戶最多僅剩數千元存款,有隱匿贓款之嫌,應查明她帳戶歷年金流,才能清楚李女把錢用到哪裡去。
公會律師強調,李女因眼看理監事會查帳就快要東窗事發,才趕快向公會自白犯行,但宣稱僅侵占1年公款,並立刻繳回640萬元外加20萬元的帳目鑑定費用,代表她有錢,可是公會繼續查出其他年度犯行後,李女就沒再歸還任何一毛錢。
公會律師認為李女認罪只是為求輕判,以便日後繼續享受本案犯罪所得,並非出自真心悔悟,公會律師舉例曾有侵吞上億元公款的會計,已歸還7、8千萬元達成和解,仍被法官以沒有完全填補損害為由判刑12年,因此建請合議庭重判李女,並宣告向李女與家人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現任科技公司會計的李女哽咽說 自己犯了錯、希望從輕發落,她未婚無子女,但須扶養生病母親和姪女,目前每月薪水3萬多元,家計都是她一個人扛,求法官讓她「至少還可以看到媽媽、陪伴媽媽」,她願交出市價約2600萬元的房子給公會出售抵債。
檢方指出,李女身心健全、家庭正常,本案不法所得高達6000多萬元、僅歸還部份款項,李女犯行沒有情堪憫恕之處,建請合議庭將每個年度的犯行各成立1罪論處、每罪各求刑2年,合議庭諭知本案訂於下月(11月)29日上午9點30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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