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林秉樞施暴高嘉瑜判太輕 檢上訴:忽略受害人脆弱恐懼

▲▼立委高嘉瑜遭林秉樞施暴後,首度出庭正面對決「惡魔情人」。(圖/記者黃哲民攝)

▲立委高嘉瑜(中)遭林秉樞施暴,出庭正面對決「惡魔情人」。(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立委高嘉瑜去年遭當時男友林秉樞軟禁在旅館暴打,還被偷拍、強拍不堪影片,高嘉瑜勇敢出面揭發,贏得許多同情,林男被起訴8大罪嫌,一審新北地院依其中7個罪名判林男2年10月徒刑,高嘉瑜公開聲明無法接受判決過輕且林男所涉私行拘禁獲判無罪,檢方日前提起上訴,強調一審判決忽略遭施暴者內心之脆弱意志與巨大恐懼,更沒審酌林男「卑劣心態」、所判刑度難以達成矯正效果,建請加重改判。

檢方上訴指出,一審判決認定林秉樞強制高嘉瑜拍攝裸體影片、撰寫自白書,並持用高嘉瑜手機及毆打高嘉瑜的行為,僅構成強制罪與傷害罪而不論處私行拘禁罪,顯然忽略林男限制高嘉瑜行動長達13小時,不僅有私行拘禁的主觀犯意和客觀犯行,更使遭施暴者內心產生脆弱意志與巨大恐懼,已達私行拘禁的效果。

檢方上訴除認為應將林秉樞對高嘉瑜私行拘禁的行為論罪科刑,也指出一審判刑過輕,無法達到矯治與預防再犯效果,高嘉瑜因受林男暴行侵害身體、自由和名譽,陷入再也無法輕易相信他人、無法再與他人建立並經營親密關係的極大風險,但林男於一審審理期間,始終以自己情緒控管不佳做為犯罪藉口。

▲▼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雕文攝)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陳雕文攝)

檢方批林秉樞始終未深切了解,尊重他人人格,是任何身為社會成員之人應具備的最基本態度,其實任何人都有情緒,但其他有情緒之人不至於犯罪,林男卻對高嘉瑜犯罪的原因,「絕非被告情感特別豐富洋溢,實係因被告始終未能將周遭之人當成一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來看待」。

檢方指林秉樞於數月的偵審過程,仍無上開體悟,不但辯詞多有翻異,還夾雜指責他人、暴露他人生活隱私的內容,更有阻撓訴訟程序、為求更換法官不惜侮辱法官等誇張荒唐行徑,充分彰顯林男犯罪後的惡劣態度,但一審判決於量刑時,並沒加以審酌林男始終缺乏對他人人格的基本尊重。

此外,檢方指林秉樞以修圖軟體變造自動櫃員機ATM交易明細表、灌水自身存款金額的犯行,表面上是假裝財力雄厚,但其目的除了建立政商人脈,更企圖藉此接近異性交往,可見林男認為女性愛錢甚於人品,一審卻沒審酌林男此種不尊重女性尊嚴的「卑劣心態」,量刑有過輕之違誤。

▲▼高嘉瑜、林秉樞。(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立委高嘉瑜(左)不滿林秉樞(右)所涉私行拘禁一審判無罪。(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林男一審所判2年10月徒刑,其中2年2月得易科罰金約79萬元,而傷害罪判刑8月雖不得易科罰金,但扣除在押226天的日數,若實際入監僅約2周就可獲釋,檢方上訴理由指出,這樣的判刑根本無法達成使受刑人改過向善的矯正效果,也無法讓林男徹底醒悟即使對方是親密關係伴侶,也不能恣意侵害對方身體、自由跟名譽。

本案源於號稱「港湖女神」的立委高嘉瑜,去年(2021年)11月間,驚傳被交往約半年的林秉樞軟禁在新北市板橋區一間旅館房內2天,期間遭林男痛毆破相,還被逼簽自白書與強錄逼供影片,林男同月更因自己母親告別式當天等不到副總統賴清德前來弔唁,遷怒高嘉瑜逼她跪在母親靈前磕頭。

高嘉瑜去年11月3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自身遭遇,照片顯示受傷當時的慘狀,令許多人看了都同情。林秉樞隔天(12月1日)凌晨被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訊後聲押禁見獲准,並於今年(2022年)1月25日起訴林男8大罪嫌,包括私行拘禁、妨害祕密、加重誹謗、傷害、妨害電腦使用、強制、恐嚇危害安全與偽造文書。

林男移審後被法官裁定繼續羈押,今年7月15日才獲准交保80萬元,前後共羈押226天。新北院今年9月30日判決林男所涉私行拘禁無罪,其餘7項罪名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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