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畫家魏倖鋒曾在多個縣市政府展出作品。(圖/截取自台南市政府網站)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更生畫家魏倖鋒,曾在全台展出書法畫作,卻於今年3月間因持有槍砲毒品衝撞警方後逃逸,遭警方拘提到案後,竟在警局內通知女友送毒品讓他解癮,女友帶毒品到警局被警方及時察覺,全案台中地檢署偵結,依槍砲、毒品等罪起訴2人。
檢警調查,魏倖鋒(44歲)於二手市場購買道具槍、彈頭,自行加工成3把改造手槍、92發改造子彈,3月24日於西螺休息站被警方拘提,但他開車衝撞逃逸,4月12日台中市第二警分局順利將他拘提到案。
檢警還查出,魏並持有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他在4月12日遭拘提前,將毒品交給賴姓女友保管;4月13日上午,魏毒癮發作,他在警局內以肚子餓為由,經過警方同意,打電話給女友買食物到警局,但魏同時在電話中,暗示女友帶毒品供他施用。
賴女接受請託,帶了5包海洛因、2包安非他命,於4月13日上午9時帶著毒品到二分局,賴女並趁著攙扶魏男去廁所時,暗中將針筒拿給他。毒品遭警方發現後,賴立刻丟進馬桶沖掉,警方請來水電工沿管線搜尋,於隔日才將毒品取出查扣。
檢方依槍砲、毒品將2人起訴,魏男遭羈押後申請交保,他主張已認罪,無串證、逃亡之虞,並表示他當時不知是員警才駕車衝撞,無逃逸意圖,還稱自己自己有藝術天分,作品在多個縣市政府文化局展覽,加上遭警方拘提時主動供出槍枝,有決心面對刑責。
法官審酌,魏涉犯持槍、第一級毒品等重罪,並於西螺休息站時,不顧現場人車眾多倒車衝撞警車,隨後衝上高速公路逃逸,根據監視器研判,魏顯為抗拒、故意衝撞,犯行明確。另外,魏提出有藝術天分、各地還有展覽、要照顧家庭等,並非審酌理由,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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