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部分民眾為了增加中獎機率,會透過小額購買商品來「洗發票」。一名網友抱怨,23日有一名阿嬤騎機車來加油,只加20元,還把女加油員罵哭,「到底是多有時間可以一次加5塊、10塊、20塊的油,又不是沒錢,還是有哪些車的油箱真的那麼小呢?」
▲原PO目睹阿嬤加油,卻把女員工罵哭。(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誰家的老人可以帶回去嗎?」原PO在臉書「爆怨公社」的文章中提到,23日有一名阿嬤騎機車到加油站加油,但只加20元,過程中還一直飆罵,當場把女加油員罵哭,其他排隊等待的騎士也都被卡住,「到底是多有時間可以一次加5塊、10塊、20塊的油,又不是沒錢,還是有哪些車的油箱真的那麼小呢」、「人生已經很沉重,真的不需要這些人添亂」。
文章公開之後引來許多曾在加油站工作的網友留言回覆,這樣的狀況其實已經存在很久了,「我們這裡有自助加油的客人從晚上11、12點開始,一次加2、3元,這樣玩到凌晨」、「以前在加油站打工,有個客人每次來都加3元,家裡的機車3、4台,每天都輪一遍」、「有的店會叫這種客人重排,否則排他們後面真的會很氣」。
其實,針對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分散消費或付款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的爭議,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去年12月7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自今年1月1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將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財政部賦稅署進一步指出,各地區國稅局就今年1、2月期至5、6月期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中獎異常案件進行查核,其中已查核完成且依給獎辦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追回獎金者共45件,總計金額為28萬5000元,態樣多為購買提袋或影印等小額商品分次結帳,或至加油站小額自助加油,以及透過自動提款機(ATM)或電子支付系統分次繳納電信費取得大量小額發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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