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新建9處交通科技執法,將於12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依交通違規及事故發生數量數據,選定9處路口進行科技執法,獲中央補助2475萬元建置9套「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透過超速感應器、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等,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執行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違規行為。
▲車輛行進方向距離行人在3公尺內就算未禮讓行人,該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警察局說明,此批科技執法設備已於今年9月底建置完成,並於9月29日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該科技執法設備除超速10公里內不舉發外,超過設定速度則該設備即會自動拍照取締。
▲轉彎車佔用直行車道自動偵測錄影取締。(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方面,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無論號誌為何皆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進方向距離行人在3公尺內就算未禮讓行人,該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
▲斗南鎮延平路與大同路口設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金額都是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雲林縣警察局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避免違規被告發傷荷包。
▲斗南鎮延平路與光華路口設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斗南鎮延平路與大業路口設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斗六市明德路與公明路口設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斗六市大學路與鎮南路口設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新建9處交通科技執法,將於12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下同)(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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