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我最大」節目中介紹能幫助睡眠與健康的益生菌產品,遭NCC認為置入開罰20萬,聯利媒體公司不服提出訴訟。(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TVBS歡樂台節目「女人我最大」有一集邀請女星討論造型,並由造型師柳燕順勢推薦助眠益生菌產品,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節目與廣告未區隔,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20萬,製播節目的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認為只是將益生菌產品當成「節目道具」,方便老師與藝人進行分享與參考,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這樣的方式容易使觀眾被強大的暗示效果吸引,進行後續交易行為,NCC的裁罰合理,判決敗訴。
判決書指出,由聯利媒體製播、藍心湄主持的「女人我最大」節目,在2020年10月19日晚間播出的集數,邀請女星與專家討論造型,期間由造型師柳燕推薦一款益生菌,強調能幫助睡眠、健康腸胃道等,並詳細說明產品成分與使用方法,最後由藍心湄點出節目中介紹的商品在哪裡買,「下載女人我最大APP就知道了」,這整段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為節目內容明顯宣傳特定商品,致節目與廣告未區隔,開罰20萬元。
聯利媒體不服被罰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因節目橋段安排女星討論困擾的身體問題,探究原因為現代人均會遇到的睡眠問題,故柳燕老師才提出解方讓女星參考,並拿出該益生菌作為道具,所描述的內容並無露出產品品牌,畫面也很短暫、並無特寫,而節目APP只將當集資訊彙整後,當作節目與網路之串聯,無任何導購連結、更無引導更買意圖。
北高行審後,認為節目中雖然未提及產品名稱,但明確指出能夠針對睡眠、調節腸胃道等功能具有幫助,藉節目傳遞的形式提高可信度,刺激觀眾消費慾,客觀上藉由節目提供的資訊、可輕易取得該產品品牌及購買方式,以達宣傳特定商品的作用,符合「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未區隔」。
此外,聯利媒體曾在2019年2月也曾違反相同法條,遭罰60萬,於2年內再犯,顯然出於故意,處最低罰鍰20萬元之裁處合於基準,因此判決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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