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13歲女摸胸辯打蚊子判無罪 二審查出「關鍵1hr」逆轉他慘了

▲男子半夜摸女有女兒的胸部,供稱是打蚊子不小心碰到。(圖/記者陳凱力攝)

▲男子半夜摸女友女兒的胸部,供稱是打蚊子不小心碰到。(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阿凱(化名)與女友以及女友女兒小花(化名)3人同住,去年3月19日半夜,他見小花熟睡,竟趁機揉捏小花胸部。阿凱向法官供稱,是在打蚊子時不小心碰到,一審被判無罪,二審則因法官認為他所言不合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13歲的小花與母親、母親男友阿凱3人從2011年起開始同居,平時睡在同一間臥室中,她還稱呼阿凱為「爸比」。阿凱在去年3月19日1時許,眼見小花熟睡,竟心癢難耐,將對方的上衣、內衣往上拉到脖子後,揉捏、撫摸她的胸部。

小花過程中雖有驚醒,但仍繼續假裝睡覺並翻身躲避。但阿凱仍繼續撫摸,還將小花身體翻正,持手機的手電筒照射觀看,甚至還將她的褲頭拉開數秒鐘。

阿凱供稱,當時他摸黑用電蚊拍打蚊子,過程中左手不小心碰到小花的右胸,他開燈查看,發現小花棉被沒蓋好,其上衣下擺掀到其腋下下緣,胸部裸露在外,他擔心對方著涼,於是幫她蓋好棉被。一審法官採信阿凱的說法,判他無罪。

二審法官調查,一般人不可能在不開燈的情況下,以電蚊拍四處亂揮的方式打蚊子、甚至前後長達1小時,此外一般來說睡覺時再怎麼翻動,也頂多把上衣下擺往上掀到肚臍以上的十數公分處而已,不太可能會往上掀到胸部全裸、靠近脖子的位置,且小花身高有168公分,已是成年人身型, 阿凱自應特別謹慎,避免碰到小花胸部,怎麼會打蚊子時剛好碰到胸部。

二審法官認為阿凱說詞不合理,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判處阿凱有期徒刑8個月,但考量阿凱已與小花母女和解,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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