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資深創作歌手黃舒駿昔日所寫《她以為她很美麗》等19首名曲,和歌林音樂公司發生版稅糾紛,黃舒駿認為雙方各佔一半詞曲著作權,歌林卻向著作權管理團體登記擁有100%權利,因而聲請刑事交付審判,控告歌林侵害著作權,台北地院今開庭調查雙方有無和解意願,黃舒駿委任律師表示,應改由黃舒駿收版稅再派發給歌林,歌林則要求依約續任單一收款窗口,雙方無交集。
▲創作歌手黃舒駿告歌林音樂公司力爭自己創作詞曲著作權。(圖/翻攝臉書《黃舒駿》)
現年56歲的黃舒駿畢業於台大,1988年出道,以自創歌曲《馬不停蹄的憂傷》成名,1992年更勇奪金馬獎最佳電影音樂獎,確立歌壇音樂才子的形象,近年事業重心轉往對岸,常在選秀節目擔任評審,人氣再度衝高,他昔日創作的諸多名曲也重新被傳唱,成為KTV熱門點歌。
但2020年間,黃舒駿計劃將自己的創作《未央歌》授權對岸拍電影,卻被當地EMI公司阻擋,理由是這首歌的詞曲著作權登記為歌林音樂100%持有,黃舒駿不滿,認為《未央歌》與《她以為她很美麗》等19首創作,他和歌林約定各佔一半詞曲著作權,雙方2018年還協議他可在中國地區授權使用,雙方平分版稅,為何不算數。
▲創作歌手黃舒駿委任律師劉上銘。(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舒駿認為歌林音樂故意違約,因而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歌林音樂與負責人黃慶強涉犯《著作權法》。檢方查明黃慶強2008年接手歌林音樂進行改組,不知黃舒駿也有50%著作權,2018年經黃舒駿告知,歌林音樂已將10年間應給的版稅含營業稅共49萬餘元付清。
檢方函詢得知,本案歌林音樂登記持有黃舒駿19首歌的100%著作權,主要是便利他人取得授權,增加歌曲被使用的機會,是業界常見作法,但歌林音樂從沒否認黃舒駿擁有一半著作權,因此認定歌林音樂與黃慶強沒有侵害黃舒駿著作權的犯意,均不起訴處分。
黃舒駿不服,改聲請交付審判,繼續控告歌林音樂和黃慶強。北院今開庭調查,聽取雙方陳述並探詢有無和解意願。人在對岸的黃舒駿委由律師出庭,批歌林音樂沒確實將雙方2018年協議轉達給著作權管理團體,且沒定期分潤,總是「被抓包再說不好意思」,若要和解,應全部改由黃舒駿負責收取版稅,再分給歌林音樂。
黃慶強和律師出庭否認有犯意,強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雙方各有50%詞曲著作權,國內亞太音樂集團管理協會ACMA內部資料也有同樣記載,對外登記只是方便作業,沒有侵權行為,雙方應依2018年協議維持現狀,國內由歌林音樂代收版稅,黃舒駿處理對岸的授權與收費,再各自平分。
由於雙方無交集,法官強調今天開庭僅調查是否准許交付審判,因雙方沒有意願,所以不再排定調解,全案候核辦。黃舒駿的律師庭外表示,本案19首歌代表黃舒駿從高中到大學的創作歷程,是重要的成長紀錄,非常難過遭到侵奪,2018年已處理過一次,沒想到2020年再度發生,且歌林音樂被催促才支付版稅,卻從無結算明細。
歌林音樂委任律師指出,黃舒駿在歌手時代與歌林音樂簽約,詞曲著作權100%屬於歌林音樂,但1993年歌林音樂將本案19首詞曲的50%著作權贈與給黃舒駿,並向智財局登記,黃舒駿也同意ACMA對外登記歌林音樂持有100%著作權以便授權,本案應該是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案件。
由於黃舒駿本案19首歌目前在對岸的授權使用利潤不小,歌林音樂委任律師表示,歌林音樂不考慮將50%著作權賣回給黃舒駿,若雙方不能依照2018年協議處理版稅問題,最壞的狀況就是各管各的50%,想使用的人必須分兩頭聯繫取得授權,而2018年到2020年,國內應付黃舒駿的版稅合計9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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