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董事會頻違法 教長:強力行政監督「不改善將停辦解散」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針對高苑科大董事會,將透過強力行政監督,讓校務恢復正常。(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將透過強力行政監督,讓高苑科大校務恢復正常。(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不滿董事會積欠薪資及違法未捐資,今(26日)下午到教育部陳情,教育部長潘文忠指出,針對欠薪部分,教育部已3次針對學校、董事長與董事罰款,並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教育部會透過強力行政監督,讓校務恢復正常,若董事會在明年5月底前仍未改善,將命令高苑科大停招、停辦及解散。

高苑科大風波不斷,在今年5月遭踢爆菲律賓生黑工案,之後爆發董事會與前校長趙必孝爭議,由於董事會遲遲未依法捐資,教育部在今年7月正式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9月更被列為專輔學校,若在明年5月底前為完成改善,將依退場條例令其停招、停辦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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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不滿董事會從今年6月起積欠薪資,也未依法捐資,今天下午道教育部陳情,並提出4點訴求,並批評董事會任命的李姓代理校長涉及學倫案,呼籲教育部儘速再度行文法院,加快解散違法的董事會。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今天到教育部陳情,批評董事會不願捐資,且積欠員工薪資,呼籲教育部加快解散董事會。(圖/記者許敏溶攝)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批評董事會不願捐資,且積欠員工薪資,呼籲教育部解散董事會。(圖/記者許敏溶攝)

對於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訴求,以及董事會屢傳違法,潘文忠在今天部務會報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高苑科大董事會與前校長之間紛爭確實影響校務,由於董事會從6月份積欠教職員工薪資,故教育部依照教師待遇條例,針對學校罰鍰3次,同時針對董事長與董事個人裁處共3次,加上董事會並未依照承諾捐資,故教育部在今年7月已經正式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也呼籲法院考量該校永續發展,能盡速裁決,讓學校紛爭落幕。

潘文忠表示,高苑科大依退場條例被列為專輔學校,教育部也遴派教職員及學生擔任公益董事,若在明年5月31日仍未改善,將依照退場條例,命令高苑停招、停辦及解散,若學校董事會始終紛爭不斷,確實會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育部會會依法處置,透過強力行政監督,讓校務恢復正常。

教育部補充說明,高苑科大從今年5月起積欠教職員薪資,董事會則違反捐資承諾,教育部已根據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對學校裁處罰鍰3次,金額分別為10、20、35萬,且董事也負連帶責任外,故依照私立學校法第77條第2款規定裁處董事長、董事個人共3次,每次裁罰每人50萬元。

至於高苑科大李姓代理校長疑涉學倫案,教育部表示,早在去年11月5日就函請學校就檢舉案查明,但至今仍未完成調查,若經查明確實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且無代理校長資格,教育部將函請更換代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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