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迷昏後遭性侵,還以為是與男友發生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劉姓男子2020年邀請朋友帶著女友到家聚會飲酒,竟拿出看診取得的鎮靜劑,迷昏2人,再趁機對女子性侵。女子醒來發現下體有男性體液流出,原本以為是男友的體液,但發現男友還在昏睡,這才驚覺自己被劉男性侵!一二審均將劉男判刑3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2020年9月間邀請女子小芽(化名)以及她當時的男友一同到家中聚會飲酒,到了凌晨3點多,劉男拿出平日去身心科診所求診取得的處方藥「利平靜」(Ripam)藥丸,讓小芽2人服用。小芽沒多久就開始感到頭暈,最後更昏迷在沙發上,男友與劉男將她攙扶到房間中休息。直到清晨5點多,男友也昏睡。
小芽這一睡睡了近12小時,下午3點才醒來。期間隱約有感覺發生性行為,但因藥效關係,完全無法拒絕。而她醒來上廁所時,發現下體有男生體液流出,結果走出房門一看,男友還在沙發上睡覺,驚覺有異。小芽事後以臉書跟劉男對質,「我在意的點是那天你在我第二個上來的時候給我吃了藥,我以為是助興的,結果我直接knockout到隔天我還是昏的...我早上以為你是O(男友名),發生完我覺得傻眼...認真思考這件事時覺得非常不舒服...你碰我我覺得非常不尊重...但我不喜歡你這種趁虛而入,所以不想和你當朋友了真的。」
劉男則回應「...我非常清楚那天要吃的時候我有講是幹嘛的...早上的事情,我認為你是醒來的,我也並沒有要隱瞞或是要很硬上的怎樣,如果你當下跟我講我絕對停...所以這樣是在下藥嗎,我不會對朋友這樣,我很清楚我們都有講好...早上的時候如果真的讓你不舒服我誠摯地跟你抱歉...我也不是存心想發洩,我也從來沒有想佔你便宜,如果還是當不了朋友,對不起。」小芽提告,劉男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劉男均否認犯行,辯稱2人沒有發生性行為,僅有擁抱而已。但法院根據小芽的供詞與其他客觀證據,認定劉男確實性侵小芽。一二審均將他判刑3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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