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第三方支付涉洗錢70億,2間公司負責人遭檢方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許宥孺、翁子皓/高雄報導
洗錢集團與高雄2間第三方支付公司合謀,透過博弈與詐團組織從事洗錢,初估洗錢金額超70多億元,不法獲利超過3億多元,為國內首件第三方支付業者涉違反洗錢防制法。橋頭地檢署今日偵結,對蔡姓金主和2間第三方支付公司負責人等30人起訴。
橋頭地檢署從刑案資料庫數據得知,自2019年起,詐騙集團利用虛擬帳號收受詐欺款項的案件暴增,其中高雄地區多集中在高雄2間老牌第三方支付業者。
該洗錢公司常見的欺騙手法有,在臉書社團上假冒金控業務並提供假網站,佯稱可借款投資、可以在假博奕網站儲值下注投資、穩賺不賠等話術,讓被害人陷於錯誤,以刷卡儲值、匯款到虛擬帳號、超商代碼繳費等方式,將錢財提供給詐騙集團。
警、檢調查發現,蔡姓金主與前妻等20多人組成洗錢集團,還成立157家人頭公司,之後以人頭公司的名義與2間三方支付業者共謀,簽訂金流契約,以「資訊軟體批發業」、「食品什貨批發業」等不實營業項目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刷卡、虛擬帳號、超商代碼服務,使銀行誤以為人頭公司經營的是合法行業而提供服務。
洗錢集團成功取得銀行服務後,竟將金流平台介接到假投資網站、賭博網站、債務協商等違法網站,使賭客、被害人得以透過刷卡、虛擬帳號匯款、超商繳費等方式,在賭博網站上儲值,或是將遭詐騙的款項匯入,之後再由洗錢公司派車手提領贓款。
經統計,洗錢集團與2間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下,洗錢金額超過70億,被害人數高達247人,兩間公司也分別從中賺取1億元以上的手續費。
橋頭地檢表示,2間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為貪圖鉅額手續費收入,與洗錢集團共謀,任憑違法人頭公司將金流服務平台串接到賭博網站、詐欺網站以詐欺被害人,犯罪所生實害重大,並嚴重耗費司法偵審資源,因此今日對包括蔡姓金主、2間第三方支付服務負責人等30名被告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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