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辦公室嘿咻女記者「還挨告性騷擾」 今天下午二審宣判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陪同總統出席世界母語日,並於會後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丁允恭擔任總統府發言人時受訪。(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政壇才子的丁允恭,先前擔任高雄市府新聞局長期間,跟女記者在局長辦公室嘿咻,女方更為他兩度墮胎,丁男2020年擔任總統府發言人時,被女方向媒體揭發這樁緋聞往事,丁不僅黯然去職還被監察院彈劾,經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院不服丁未被認定構成性騷擾,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訂於今下午3點宣判。

現年46歲的丁允恭是得過時報文學獎小說首獎的作家,讀建中時就支持黨外運動,讀台大時當過學生會副會長,熱衷工運、社運與政治,是校園風雲人物,出社會後在媒體寫專欄,2008年受時任高雄市長陳菊賞識,加入市府團隊擔任文膽,2014年2月更就任高雄市府新聞局長。

本案就是源於丁允恭在新聞局長任內,和當時在有線電視台主跑社會新聞的女記者互有好感、進而交往,更大膽在上班時間於局長辦公室桌上與該名女子「辦事」,但丁男當時有婚約在身,女記者認為只能做地下情人、看不到未來,2017年2月到台北跳槽其他新聞台,與丁分手另交男友。

▲▼丁允恭偕丁妻,到懲戒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丁允恭(中)在懲戒法院一審審理時,和第二任妻子蔣女(右)一起出庭。(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丁允恭在政壇平步青雲,也跟當時的未婚妻復合,2017年10月受時任閣揆賴清德力邀,出任行政院顧問,隔年(2018年)擔任行政院副發言人,2019年5月20日轉任總統府發言人,但何女同時期工作與健康都不順遂,更向周刊爆料,指稱丁男在新聞局長任內,隱瞞婚約在身,周旋包括她和未婚妻等4女之間,她還為丁男墮胎3次。

何女更批丁允恭分手後持續糾纏,並保留交往時所拍的性愛影片,還故意在臉書PO出2人合照,破壞她跟男友感情、讓外界誤會她是介入家庭的小三,且跟未婚妻結婚後,仍一再私訊要求復合,並打壓她的工作、害她想輕生。丁男於2020年9月9日周刊披露這樁桃色醜聞當天,辭任總統府發言人。

監委主動立案調查後,2021年1月7日以11:0的票數通過彈劾丁允恭,理由是丁男行為放蕩、交往關係複雜,行為不檢,事證明確,嚴重損害政府聲譽和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其中1個重要指控,就是認為丁男故意在臉書公開跟何女的合照,造成何女後續工作困擾與感受冒犯,應該構成性騷擾。

▲▼ 丁允恭妻子蔣捷妤告女記者何佳芸性騷擾求償1元   。(圖/記者劉昌松攝)

▲丁允恭的蔣姓妻子代表丈夫遞狀,控告向周刊爆料的何姓女記者涉嫌性騷擾、求償1元 。(圖/記者劉昌松攝)

監察院並將丁允恭移送司法院懲戒法院審理,丁男答辯堅稱和何女交往2年多的期間,彼此真心相愛,「整體是甜蜜的」,沒倚仗新聞局長的職務,何女也知他有未婚妻,墮胎只有2次,其中1次他陪何女去婦產科,丁男認為交往期間唯一做錯的,是不該跟何女在局長辦公室嘿咻,其他僅為私德,更不構成通姦。

丁允恭答辯承認分手後確實想挽回何女,但絕沒利用職權威脅何女的工作,反而是何女一直跟他要錢要不停,他曾跟何女抱怨「我仍像個白癡一樣,任妳擺佈」至於PO照是酒後手滑所致,但照片中他和何女衣著整齊,且上傳10分鐘就下架,他認為本案是感情糾紛而非性騷擾事件,批監委「法律見解顯有失當、堪稱法盲」。

懲戒法院一審僅用2個月時間調查審理,就在2021年3月24日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不認定丁男構成性騷擾,監委上訴仍要求追究丁男性騷何女的違失。

已離婚另娶蔣姓女記者的丁允恭,則在今年8月控告何女外流他的睡姿偷拍照涉性騷擾、求償1元,日前受訪再批監委指控他性騷的舉動「莫名其妙」,他因本案而對「性」產生陰影並「熄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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