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分手...健身教練勒斃女友「我等一下就跟上」 自戕被救回

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張姓健身教練,不甘與女友分手,在網路上搜尋各式殺人手法,於今年2月17日在板橋租屋處徒手掐斃女友,告知友人「拜託照顧我的媽媽」後,反鎖房門持西瓜刀自戕,警方將其送醫後救回一命。新北地院認定張男殺人犯行明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板橋情殺案,女友最後身影。(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新北板橋今年2月發生恐怖情殺案,受害者最後身影被拍下。(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回顧此案,今年2月時,張男因不滿女友要分手,竟萌生殺意,用YouTube搜尋殺人手法,並從2月17日起,向友人表示想殺掉女友的念頭。

2月22日下午4時許,張男約好與女友到共同租屋處見面,並整理打算搬出的物品,晚間8時許,張男仍是無法接受分手事實,趁女友背對側躺在床上之際,徒手勒斃對方,嘴中不停唸著「你先走,我等一下就跟上」。

犯案後,張男聯絡友人稱自己準備輕生、交代後事,友人得知趕緊報警,警方到場後張男隨即鎖上房門,持西瓜刀自戕,造成其胸部穿刺傷及肺葉裂傷,最終仍被警方所救下。

▲▼女友先返回家中,張男隨後進門,先將女友悶死後持藍波刀自殘胸口2刀送醫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張男勒斃女友後,持刀自戕被救回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全案審理期間,法官認為,張男事後打給友人並未主動告知自己的犯行,也沒有要他們報警,僅是表達自己欲自殺的意願,因此不符合自首要件。

另外,張男勒死女友時間約2、3分鐘,導致被害人承受巨大痛苦而窒息死亡,可見張男仍可在任何時間中止行為,仍執意為之,勘認張男主觀上殺意甚堅,手段殘忍,且犯案動機僅是因不能接受分手,並無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特特殊原因,不適用減輕其刑。

法官依據張男過去曾因行車糾紛發生多次衝突,女友生前還向朋友透露過,分手前張男就會動手打他,提分手時還被威脅一起死,令她感到恐懼,足認2人感情生變原因,是他本身未能好好控管自己的情緒,但張男卻堅稱女友不忠,未能反省如恐怖情人的交往模式,認定張男無悔過之意。

法官審酌女友父母、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之意見,認為讓被告與社會長久隔離,除可達社會防衛的目的,並可使張男面對往後的監禁歲月,藉由忍受對自由的渴望及良心的自責煎熬,悔悟反省所為,對自己所為罪行負責,以收懲儆之效,將張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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