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妹在米其林酒店爽嗑霸王餐!搭小黃還跳車 賴帳3萬5下場曝

▲大吃,狂吃,減肥,霸王餐,示意圖。(圖/unsplash)

▲魏女到米其林餐廳吃大餐還外帶,又在夜店狂飲調酒,結果都賴帳不付錢。(示意圖,非當事人/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魏姓女子去年和男性友人相約到文華東方酒店用餐,吃飯加上外帶餐點消費2萬7829元,離開時向飯店人員表示,因男性友人說要請客卻尿遁,她2天後再來付帳,卻一去不回,之後又到台北東區知名夜店狂點7755元的調酒,也是雙手一攤「沒帶錢」,還搭計程車跳車拒付335元車資,白吃白喝賴帳共計3萬5919元,被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依魏女犯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合併處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20多歲的魏姓女子打扮時髦,在去年8月19日1時許,到曾連續獲得米其林一星的文華東方酒店雅閣餐廳消費,現場吃喝外還預定打包外帶,總共消費2萬7829元後,向服務人員表示,同行的男性友人說去上廁所,結果都沒回來,她身上沒帶錢,希望2天後回來再付賬,服務人員姑且相信,但之後再也聯絡不上,決定提告。

檢察官收案後,調閱監視器畫面,證實當時的確1名男子陪同魏女進入餐廳,認為魏女說詞可能是真的,決定安排雙方進行和解,沒想到在協調過程中,魏女又在9月1日到台北市東區夜店Door Shisha,不斷地點調酒,外加一些零嘴小點,喝到有點醉意後,雙手一攤稱自己沒帶錢,保證9月5日回去結清7755元帳款,但又是一去不回。

魏女不但白吃白喝,車也要坐免錢,今年3月18日上午10時許她從中和住處附近,搭計程車到台北市復興南路附近,車子一停下來,她就開門跳車離開,運將損失335元的車資,氣炸提告詐欺,魏女到案時辯稱當時她身體不舒服,急著要去醫院掛號,不是故意不付錢,後來又改口,稱不記得有搭過這輛計程車,檢察官根據行車紀錄器拍下魏女在路邊招車畫面等證據,連同前2次白吃白喝案件,認定魏女故意詐欺得利共約3萬5919元,3案一併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魏女雖在一開始否認犯行,但在審理時已坦承全部錯誤,且和東方文華酒店雅閣餐廳業者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計程車司機則表示不追究魏女責任、也不求償,夜店業者則未派人出庭、也未和魏女和解,審酌魏女原為財金系大一學生,卻因病休學,並受精神官能症之苦,一時失慮觸犯本案,依犯詐欺取財2罪、詐欺得利罪,合併處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並沒收335元車費,魏女也需在半年內賠償夜店業者7755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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