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家印刷廠涉嫌低報空氣污染防制費1億 3千萬餘元,南檢傳喚5人2人交保候傳。(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於10月27日上午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等單位,持台南地院搜索票前往台南1處印刷廠營運3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營運資料等證物,帶回5人偵訊,訊後黃姓負責人、鄭姓課長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人請回。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 該印刷廠為國內生產熱轉印膜印刷廠,開發3C、電子產品外殼的模內轉印膜(In-Mold Release Foils,IMR),有8成以上為應用於筆記型電腦機殼表面之IMR薄膜。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2021年南部地區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產源專案督察計畫」時,發現該印刷廠有溢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簡稱VOCs)氣體及申報不實等情事,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2021年11月2日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在該印刷廠聯合稽查、勾稽比對申報資料等,發現該印刷廠為符合所在之台南科技工業區環評VOCs排放量限值,不實申請變更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長期短報VOCs原料使用紀錄、不實申報廢棄物月產出貯存量、低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等。經台南市環保局2022年9月間審算完成,該印刷廠自2016年第3季至2021年第2季間,本應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約1億4000萬餘元,卻僅申報618萬餘元,短報空污費高達新台幣約1億3000萬餘元。
台南地檢署將持續查緝此類環保犯罪,守護民眾健康,並在此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