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偵辦後龍鎮長選舉賄選案,昨傳喚謝姓鎮長候選人競選總部陳姓女職員等29人到案,陳女20萬元交保。(圖/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偵辦後龍鎮長選舉賄選案,昨(27)日發動搜索,傳喚謝姓鎮長候選人競選總部陳姓女職員等9人及收受賄賂之選民20人到案,查扣現金23萬1300元、選民名冊等。檢方認陳女等4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20萬元、6萬元、3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涉案人等則均請回。
苗栗地檢署由檢察官張文傑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苗栗、頭份、通霄、大湖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六大隊、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共計70名司法警察,共同偵辦。昨(27)日持23張搜索票兵分多路發動搜索,並傳喚謝姓候選人競選總部陳姓女職員等9人、收受賄賂之選民20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現金23萬1300元、選民名冊、筆記型電腦、智慧型手機等。
檢警調查,陳女等9人涉嫌為謝姓鎮長候選人以每戶6000元賄選買票。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女等4人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20萬元、6萬元、3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涉案人等則均請回。
對此,後龍鎮長候選人謝清輝大聲喊冤,表示這些資金都有清清楚楚的用途和付款依據,是被人惡意攻擊抹黑。查扣現金有一筆13萬元金額,是廠商搭建競選總部的工程款,有帳單為憑。另外還有一筆金額9萬元是付給宣傳車的費用,1天每輛車費用3千,2輛車宣傳15天總共9萬元。另外還有一些雜支費用,加總一共23萬1千3百元,可以坦蕩蕩面對檢視,電腦及紀錄也已提供給檢方查証。
謝清輝表示,自己一直清廉參政,清白參選,根本不會有違法賄選的心思,應該是對手刻意攻擊想要傷害他,希望檢察官查明真相、還他清白,也期待選民有智慧判斷,不要被謠言及抹黑所誤導。
▲▼苗栗地檢署查獲後龍鎮長候選人以每戶6000元買票賄選,並查扣23萬多元現金,候選人謝清輝出面喊冤,現金是搭設競選總部舞台的工程款和宣傳車費用,根本不是買票錢。(圖/謝清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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