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大巨蛋弊案纏訟5年 趙藤雄一審遭判7年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2014年在合宜宅弊案因行賄貪官被羈押,最後認罪支付國庫2億元,輕判2年徒刑並緩刑5年定讞,但2017年他再因涉犯大巨蛋等弊案被羈押,除被起訴行賄等多項罪嫌求刑24年,更以10億元的天價交保,至今仍被限制出境出海,且須每周到派出所報到4天,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28日判趙7年徒刑,可上訴。

▲趙藤雄。(圖/ETtoday資料照)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中)。(圖/ETtoday資料照)

同案共有31人被起訴,包括趙藤雄長子趙文嘉、次子趙信清,台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另有13人緩起訴。根據判決結果,李述德遭判9年,周勝考10年6個月(6個月得易科),洪嘉宏8年2月,趙文嘉、趙信清均無罪。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次子趙信清,18日凌晨2時許,被送進台北地檢署複訊。(圖/記者趙永博攝)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次子趙信清。(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北院為了防逃,日前預先裁定趙藤雄、李述德、洪嘉宏與周勝考等7名主嫌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到明年(2023年)6月18日為止,趙信清被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到本月(10月)30日止。

檢方本案共起訴4大塊案情,起訴書多達數百頁,趙藤雄涉犯其中3塊,包括台北大巨蛋弊案、新北土城與新莊土地開發弊案,以及遠雄人壽掏空弊案。檢方指控趙藤雄在台北大巨蛋弊案中,透過親人將大巨蛋工地建材下腳料變賣所得481萬餘元,納入私人小金庫使用,涉犯侵占等罪嫌。

▲遠雄、新北市政府弊案,涉及海山煤礦等三大部分。趙藤雄的大兒子趙文嘉,擔任遠雄建設董事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趙藤雄的大兒子趙文嘉。(圖/資料照)

而趙藤雄的長子、時任遠雄建設董事長趙文嘉,以及趙藤雄次子、時任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涉嫌在財報中隱匿關係人交易,而時任台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刪除大巨蛋權利金的約定、圖利遠雄得標,被求刑10年,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審查時放水,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被求刑9年。

至於新北土城與新莊土地開發弊案中,趙藤雄先幫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投標大巨蛋建案清運土方生意,周勝考藉由質詢施壓新北市府,以護航遠雄在土城海山煤礦的開發案,周勝考被求刑10年。趙藤雄並指示部屬將1200萬元的設計案,交給時任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劉演交做,拉攏劉男暗助土城開發案。

▲▼李述德與大巨蛋。(圖/張一中、季相儒攝/合成圖)

▲李述德與大巨蛋。(圖/資料照)

趙藤雄另以價值10萬元的人蔘禮盒,外加招待免費住宿花蓮遠雄悅來飯店4天3夜等好處,行賄時任新北市府城鄉局科長海治平,在審議遠雄申請的新莊安泰段土地開發案時,違法放寬容積率。

而在遠雄人壽掏空弊案,趙藤雄涉從2007年6月起,指示部屬用人頭公司掩護集團所屬遠雄建設承包同集團遠雄人壽多項工程,並以顧問費、設計費等名義浮報工程款,溢領的上億元都進了趙藤雄口袋,造成遠雄人壽遭受掏空損失。

檢方起訴的第4塊案情,是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擔任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對於遠雄所爭取的新竹東大路眷舍改建等5大眷改標案,期約收賄9500萬元並實拿750萬元,洪男又對另2家建商各1件眷改標案,各收賄2000萬元與800萬元,洪男並預先交付有利於得標的資訊,洪男到案曾被羈押,已繳回3550萬元不法所得。

▲遠雄、新北市政府弊案,涉及海山煤礦等三大部分。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右)、周勝考的兒子周韋翰(左)。(圖/記者楊佩琪攝)

▲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右)與兒子周韋翰(左)。(圖/資料照)

趙藤雄本案3大塊案情共被起訴行賄、違反《證券交易法》等7項罪嫌,檢方2017年10月底起訴時,具體求處趙藤雄3案共24年徒刑,當時被羈押4個月的趙藤雄移審法院,獲准交保5.5億元的天價,但趙家僅約半小時就把現金湊齊送到法院清點,令人嘆為觀止。

後來在2020年7月,趙藤雄以健康欠佳為由,聲請本案每天去派出所報到的頻率降為每周1次,法官折衷改為每周4次,但裁定增加保證金4.5億元,包括現金2.5億元,以及趙藤雄2個兒子各出具1億元的保證書。

因此趙藤雄本案交保金額共為10億元,雖不敵頂新集團三董魏應充在味全混油案交保13億元的紀錄而居次,但魏應充的交保金僅3億現金、其餘10億是保證書,趙藤雄的8億現金還是略勝一籌。

年逾古稀的趙藤雄在弊案纏身前,對集團業務仍親力親為,轉捩點是2014年被檢方指揮廉政署查出,2011年到2013年間,陸續在林口A7合宜宅、桃園八德合宜宅標案中,行賄時任營建署長之後退休轉任桃園縣副縣長的貪官葉世文共2000萬元,另約定行賄葉男2200萬元助遠雄得標新竹眷改案,因葉男從營建署退休而未付。

趙藤雄在合宜宅弊案一審堅稱自己是葉男藉勢藉端勒索的被害人,被依2個行賄罪合併判刑4年6月,二審時趙藤雄仍採無罪抗辯,最後卻來個髮夾彎,不僅承認2個行賄罪,更對一審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承認有期約行賄,把不認罪的葉世文氣得直說「驚訝痛心」,趙藤雄2015年12月25日被輕判2年徒刑並緩刑5年定讞,須支付公庫2億元,已執行完畢且緩刑期滿。

高檢署當時對合宜宅弊案二審宣告趙藤雄緩刑很不以為然,指趙藤雄一路否認犯罪,卻在二審辯論終結後才改口認罪,甚至連原本判無罪的案情也認罪,用意是求輕判與緩刑,可見趙不但心存僥倖投機,更嚴重浪費司法資源、破壞整個司法公正,但「該講的都講了,輕判不說,還給緩刑,真是無言」。

趙藤雄另因在苗栗家族墓園「天水園」,被控佔用後龍地區1237坪國有保安林地,台中高分院二審撤銷一審的無罪判決,改判趙藤雄1年徒刑,考量墓園已拆除且趙藤雄健康欠佳,准他緩刑4年,但須支付公庫2000萬元,最高法院本月初剛駁回趙藤雄的上訴,已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