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某國小李姓音樂女老師,認林姓男童上課干擾秩序,竟追打學生釀傷。(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某國小李姓音樂女老師,上課期間,認林姓學童干擾上課秩序且無故離開教室,竟從教室內追打林童、以指甲掐手臂,甚至推頭撞牆,林童母親知道後怒報案提告,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林母不服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將全案發回續行偵查,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李女,建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李師去年4月擔任六年級音樂老師時,上課期間,認13歲林姓學童干擾上課秩序,想寫聯絡簿請林的家長多多關懷,李師另寫紙條請班上另位學童將林童的聯絡簿帶到導師室,林童因為想確認紙條是否有記載他的座號,隨後追上另位同學離開教室,豈料李師當場暴怒,快步追出教室外。
李師追出後,直接在走廊上演全武行,徒手攻擊林童,用指甲掐住其雙手手臂,並推頭部撞牆及捶打腰部,導致林童受有胸部、左手腕、右小腿、腹部多處挫傷及頭部挫傷,林童母親知道後怒提告。
偵查時,李師稱「我是被林童攻擊」因此才出手反擊,但檢方勘查案發當天李女驗傷報告,發現她並無明顯外傷;反觀林童身高僅159公分、體重36公斤,且證據指出,李師曾在案發後在教室內向林童道歉。
檢方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校內會議紀錄、調查報告等,依傷害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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