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深夜去餵貓卻整夜不歸,被老公發現是幽會小王,小王的女友得知後在臉書指名道姓開嗆「破女、很髒」,遭法院判刑又要賠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郭姓人妻常在半夜向老公說,要到友人的貓舍幫忙餵貓,然後就整夜不回,幾次後老公趙男覺得有「貓膩」,跟蹤後才發現妻子是去夜會小王阿宥(化名),趙男與妻子離婚後對2人提告,獲賠30萬,阿宥也向女朋友許女坦承2人的對話;許女看了氣炸,在臉書、IG上標記郭女開嗆「破女」、「很髒很噁心有夠噁」,郭女蒐集證據後反過來提告,許不但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判刑4月,還需賠償郭女4萬元。
事件緣由為郭姓人妻原本常常假借出差或員工旅遊,留宿在外。離職後,郭女更經常半夜說要去友人經營的貓舍協助餵貓,深夜出門後,到隔天清晨6、7點都還沒回家,有時候甚至來不及送女兒去幼稚園。
郭女的行為讓趙姓老公起疑,開始跟蹤妻子行蹤,發現郭女在上班時,就幾乎都搭乘小王阿宥的汽車上下班,2人在LINE對話中更以「老公、老婆」互稱,還相約到台中汽車旅館過夜;趙男心碎離婚後提告求償,法官判2人需賠30萬,而阿宥也向女友許女坦承一切,並讓她看2人對話截圖等資料。
許女大為不滿,憤而在臉書與IG上,直接標記男友與郭女「女生要潔身自愛,不是破成這樣跟別人男友打砲又跟妳老公打砲,更何況你還有小孩的人」、「我真的很討厭破女」、「隨便成這樣,都在被別人看笑話呢」,甚至將郭女照片截圖PO網痛罵「妳條件怎樣自己知道、照照鏡子看看妳自己多卑微」。
郭女不滿控告許女,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許只因為私下情感糾紛,指名道姓在網路上公開郭的個人資料,依違反個資法處4月徒刑;民事部分郭女提告許女與阿宥要求45萬,法官認為許女擅自公開揭露郭的資料與照片,且對於公眾沒有利害關係,足以造成她名義的損害,判許應賠償4萬元;而阿宥曾對女友表示「資料不能外流」,不具有侵害的故意,判他免賠,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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