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才1年!檢查是否偷竊...淫狼拐少女性侵 「挖到妳舒服為止」

▲▼少女、女學生、網路交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一名男子曾因性侵少女被判刑13年,不料他出獄1年多後,又再度犯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台中徐男曾因性侵少女被判刑13年,不料他出獄1年多後,搭訕國中少女小花(化名),以檢查有無偷東西為由,拐騙對方並性侵得逞。一審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徐男4年10月,二審法官認為他嚴重危害婦幼人身安全,加重改判5年4月。

台中徐男曾因性侵少女,被重判有期徒刑13年,他在2020年10月出獄,2021年12月5日下午,搭訕單獨徒步前往公車站的國中女學生小花,騙說「主任看到她破壞、偷竊物品」,誘拐小花到台中某醫院舊址。

徐男之後以檢查小花有無竊取物品為由,查看小花書包,還拉開小花的上衣、褲頭,甚至以小花可能將贓物藏在衣服、下體及為由,令她脫光衣物、彎腰,用手指對其強制性交得逞,徐男在過程中還說「舒服了嗎」,「要挖到不會痛,覺得舒服了之後,手指才能拿出來」。

小花表示,自己等紅綠燈時被徐男叫住,之後被對方騙到醫院檢查,她當時以為徐男真的是醫院人員,為自證清白就任憑對方檢查。一審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4年10月,檢方、徐男均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認定,徐男出獄僅1年多,就再度拐騙少女性侵,有加重刑罰的必要,法官還說,徐男犯案手法惡劣,嚴重危害婦幼人身安全、社會治安,因此加重改判有期徒刑5年4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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