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傳出北港鎮長候選人賄選案,檢警調昨日大動作搜索相關處所,查扣茶葉10箱及零星茶葉罐,並約談30多人。(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傳出北港鎮長蕭姓候選人的親屬及服務處人員,自8月至10月間以每箱高價8000元之高山茶葉為對價,向其選區之里長交付賄賂尋求支持,並投票給蕭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雲林地檢署指揮14單位檢警調百餘人員執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33名;蕭姓候選人獲裁3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雲林地檢署施家榮檢察官指揮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北港、虎尾、斗六警分局、雲林刑警大隊、台中市刑警大隊、台中市第一、第三分警局、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南投仁愛警分局、雲林縣調查站、台中市調處、移民署中區科偵隊、澎湖刑警大隊等百餘名警調人員,於昨(28)日持搜索票針對多處相關地點進行搜索。
▲ 雲林北港鎮長候選人親屬、服務處人員以高山茶葉為對價,向選區里長交付賄賂尋求支持並投票給蕭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蕭姓候選人獲裁30萬元具保候傳。(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檢署指出,警調人員於北港鎮長蕭姓候選人競選總部之成員蕭男(40歲)、林男(63歲)、羅男(69歲)、蔡男(34歲)等4人及北港鎮轄內28名里長住處執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等到案,扣得茶葉10箱及零星茶葉罐。
雲林地檢署說明,經查,蕭姓候選人之親屬蕭男、服務處主任林男、前司機羅男及服務處志工蔡男等人,於今年8月至10月間以每箱40罐、每箱約價值8000元之高山茶葉為對價,向該選區之村里長交付賄賂,尋求渠等支持,並投票給蕭姓候選人,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訊問後,認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於今日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至於蕭姓候選人則經檢察官諭知30萬元交保,其餘村里長則均請回。
雲林地檢署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 雲林北港鎮長候選人親屬、服務處人員以高山茶葉為對價,向選區里長交付賄賂尋求支持並投票給蕭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蕭姓候選人獲裁30萬元具保候傳。(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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