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丈夫帶客戶去嫖妓,女兒還爆料說爸爸把陰蝨傳給媽媽。(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新北市劉姓男子想要跟妻子離婚,稱結婚20多年的妻子不僅易因小事激動暴怒,甚至動粗,還莫名懷疑他偷腥;劉妻則指經商的丈夫愛亂搞,還帶客戶到三溫暖嫖妓。而女兒出庭時稱:「我爸去大陸回來得陰蝨,傳染給我媽,我媽很生氣。」讓新北法院認為,劉男對婚姻破裂責任較重,判決駁回離婚訴求。
判決書指出,劉男控訴妻子易因小事激動暴怒、動粗,常因小事吵架,除此之外還時時懷疑並監視他的行動,若有應酬或出差回家,就會趁睡覺時搜他衣物及皮夾,發現發票或名片,就立即打電話查證或將把他叫醒盤問,只要交待不清就會發飆。某次帶2名芬蘭工程師去泡三溫暖,回家後妻子找到發票,就暴跳如雷掐他脖子。
妻子的辯稱,丈夫個性強勢,生氣時會突然怒吼、掐她脖子,有次丈夫說帶2個芬蘭人去福華飯店吃B.B.Q,到凌晨4時才回家,她覺得不對勁,翻了皮夾才發現有三溫暖發票,才知道丈夫根本是去嫖妓。
法官傳喚已成年的女兒,問她:「媽媽會常常亂翻你爸爸的皮夾,搜查他的衣物嗎?」女兒說:「沒有,只有一次我爸爸去大陸回來得陰蝨,傳染給我媽媽,我媽媽很生氣,就去翻他的皮夾、衣物的口袋,發現有名片,才知道爸爸是去酒店。」
法官問:「你父母之前有談離婚的事情?」女兒說:「有,爸爸要去中國大陸,媽媽當時就跟爸爸說,希望他可以結紮,要不然我們就離婚,爸爸不願意結紮。因為媽媽想說爸爸有在外嫖妓的紀錄,爸爸又不願意結紮,如果在外面有私生子,所以想跟他離婚。..隔天以後媽媽後悔了,因為他覺得他想要我們(2個小孩),後來又問爸爸說我們不要離婚好不好,爸爸就說我們都已經跟姑姑說了,怎麼可以這樣子」、」
法官認為,夫妻2人因個性、價值觀不同偶有口角衝突,但近幾年來,已無重大衝突發生,之後因出國工作起爭執,但雙方若能改變溝通表達技巧,甚或經由婚姻諮詢機制化解,衡情應可圓滿處理。另外劉男離家快1年,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也沒支付妻子跟就學子女的家庭費用,認為劉男對婚姻破裂責任較重,因此駁回劉男的離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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