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查察賄選,查獲2村、里長候選人涉嫌賄選,將相關人員帶回偵訊,2候選人、1樁腳被交保,檢方籲請民默踴躍檢舉賄選,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
屏東地檢署於10月27日再度兵分二路出擊,日前接獲情資指稱潮州鎮潘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透過陳姓女友向選民發放現金賄選,立即由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張鈺帛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調查相關事證後,乃傳喚潘姓候選人、陳女到案說明,另帶回選民6人偵訊,經部分選民指證歷歷,承辦檢察官認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訊後諭令潘姓候選人、陳女均限制住居。
另萬巒鄉林姓村長候選人與陳姓樁腳涉嫌現金買票,該村候選人僅2位,競爭相當激烈,林姓候選人遂透過陳姓樁腳協助向選民發放現金,以期勝出當選,經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檢察官鄭央鄉指揮內埔分局積極偵辦,經實施搜索且傳訊選民8人到案,該樁腳與部分選民均坦認交付及收受賄賂,並扣得現金2000元,承辦檢察官訊後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林姓候選人、陳姓樁腳羈押,法官訊問後分別諭知林姓候選人、陳姓樁腳各交保10萬元及3萬元。
屏東地檢署持續積極查緝、端正選風。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不法(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共同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性,該署對於所有檢舉案件均有嚴謹之保密措施,對於檢舉人的身份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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